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个人申请:
申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应当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有支付租金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与本市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
第二,非本地户籍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
(之前持有上海市暂住证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3.与本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
三、本市、非本市户籍必须符合:
1.在嘉定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嘉定区无房产交易满五年。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单位申请:
申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在嘉定区经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优先申请:
1.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对嘉定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2、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等企业。
3、上年全年纳税总额在654.38+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形式提出申请。
5.经区住房保障机构批准的其他情形。
申请单位的职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居民持有合法身份证和居住证。
2.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
3.在嘉定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五年内在嘉定区无房产交易。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应届毕业生可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续租时缴纳社保缴纳记录和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