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是多少?

幼儿园收费包括教育费和代理费。

教育费和代理费。教育费是指幼儿在园期间所需的看护和教育费用,代理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在园期间提供便利而收取和管理的费用。

教学收费实行“按质分类,按班收费”的原则。公办幼儿园具体标准为(每生每月):省级示范园,全日制130元,寄宿制180元;一等园,全日制90元,寄宿130元;二类园,全日制70元,寄宿100元;三类园,全日制50元,寄宿75元;未入园,全日制在35元,寄宿在55元。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举办的幼儿园招收不属于本单位服务范围的幼儿的,教育费以规定为依据,省级示范园每人每月收取80元,一级园收取50元,二级、二级园收取30元。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双语教学”实验班,对自愿参加的孩子每月增发30元(包括教材、磁带、教师报酬等。);幼儿园寒暑假举办的托管班学费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15%。

教育费已包括保育费、管理费、补助及空调、暖气、保健等杂费。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保育费”、“建园费”、“保健费”、“补助费”、“杂费”,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代理费包括伙食费、体检费、疫苗费、生活用品费和其他幼儿个人费用。遵循“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无利可图,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