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所指的城市树木
樟
2014年7月30日至31年7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上一致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确定“市树、市花”的议案,决定将香樟、魏紫花分别命名为“市树”、“市花”。
“市树市花”作为城市景观的绿色象征,城市地域和人文特色的自然传承,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可以增强广大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热爱邵阳、建设邵阳的热情,同时也成为邵阳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的需要。
扩展数据
《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中的城市树木详解
根据《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条,规定如下: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符合本市气候条件和区域特点的树种规划。
城市绿化应当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和引进新品种,提高城市树木和花卉的种植比例,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多样性。
已建公共绿地的主要树种和主要绿化景观不得随意改变;确需变更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变更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邵阳党建网-我市“市树”“市花”确定为樟树、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