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宿迁市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83名(其中省内35名)。根据《江苏省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制定本通则。一、报考条件和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之间出生)。2015(非在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聘的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品行良好;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宿迁2015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格。(二)招聘对象为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籍贯(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全市所有岗位均可报考。2.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本市职位;其他本科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仅限本市户籍(2015,下同)之前落户。3.具有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和2065438+2005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本市职位。4.符合政策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两地居住,驻军配偶符合随军条件,在东道主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5、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聘对象为我市已就业满3年并考核合格,仍在省内村(社区)工作的聘用大学生村官。6.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94”),招聘对象为:“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派往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并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7.“服务宿迁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5”)定向招聘,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仍在宿迁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含选调生)。8.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定向招聘(职位代码“98”)。候选人是:本县(区)行政区域内2003年8月2065438+31之前上任的人员,所在村(社区)近两年在本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人员,或受到乡镇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人员。2012+10月1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公众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公众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以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报考。基层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的,是指其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无公务员或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毕业后离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8月31,2065438。二。报名方式(一)查询招聘岗位2015宿迁市各招聘机构的具体招聘计划、职位概况、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二)报名方式和时间网上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65438年2月6日9:00+05—65438年2月6日6:00+02;资格初审时间:2月6日9:00 2015—16:00 2月3日;缴费时间:2月6日9:00 2015—14 2月16: 00。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申请人在线提交注册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缴费。只有在付款完成后,注册才会被视为成功。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报名网站:宿迁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3)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内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通过初审或资格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重新报名时间为2月9: 00-16: 00。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然后于2015年3月23-24日到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宿迁市湖滨新区魏紫大道17号,办公楼302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2015—2017)到宿迁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印刷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780)。3.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1)公共科目笔试1。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笔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B类笔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C类笔试科目:公共事务基础知识(C)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公务员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安排笔试时间:2065 438+200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08:00-09:3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65438+下午04: 30。报考人员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3.笔试成绩各科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三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会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见宿迁2015公务员考试指南)。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公布。面试成绩没有合格线,但面试岗位竞争不激烈。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合格。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体检与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政审)。体检前,社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录司法警察、治安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按照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录用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和考察(政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五、招聘各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合格、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人选。由招聘审批机关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后,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发现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前自愿放弃拟录用的考生,可在通过岗位审查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就业后放弃就业资格的,不予递补。被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对被录用人员给予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65〕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自2015起。6.纪律与监督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录用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27-84359151七。本通则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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