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关键项目含糊不清,整个购房合同保持神秘。

几个月前,家住徐汇区的冯女士看中了位于松江区的新楼盘紫薇苑。“看了附近几个楼盘,还是觉得这里比较合适。”冯女士决定选择在这里买房。一是看中全装修房子省力;二是因为更快,价格相对实惠。去年9月8日,她交了25万多的首付,10月30日10拿到了这套房子的预售合同。

“那时候楼盘很火爆,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怎么注意细节。”冯女士把合同拿回家后,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有些问题。

首先,原《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三条房价款一栏中,房屋每平方米单价和总房价款均标注为“不含房屋全装修价格”。在合同背面所附的补充条款中,与之前原件的措辞相反,将“不包括”改为“包括”。冯女士问:“哪个说了算?”售楼小姐向他们保证,总房价包括了装修费。

其次,因为购买的是全装修的房子,涉及到具体的装修标准。“虽然合同附件里写了使用材料的品牌,但是太模糊了,卖方可以自由选择材料。。"冯女士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客厅和卧室用的地板,合同附件里标注了三个品牌。销售小姐解释说,这三个牌子不是给买家选的,是给卖家选的。据了解,这三个品牌任何一个都有几个规格,不同品牌的价格也不一样。地板、油漆、墙砖、橱柜、洁具等。全部列出三个品牌。“卖家什么都用最便宜的,怎么办?”冯女士对此很困惑。

相关部门答疑。

楼盘销售经理蒋巍巍先生表示,总价是否包含全部装修费用以补充条款为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标准合同,不可更改。至于装修材料的标准,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乙方签字后同意。

记者随后咨询了962121房产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房产部门统一制定的,如果买卖双方需要变更,可以在上面附加补充条款,以补充条款为准。全装修房子的装修标准有很多抱怨。如果买方签署合同,他同意合同的条款;如果事后双方有分歧,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为此,消保委针对全装修房屋合同的订立提出了几点意见,提醒普通市民在签约前多加注意:

一、全装修房使用的装修材料和设备,要在预售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并列出清单,尽可能详细地列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颜色、产地等。除了品牌,空调、厨房设备、洁具、热水器的型号也很重要。

第二,由于业主很难对全装修房屋的整个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所以应在预售合同的相关附件中明确施工规范。全装修房屋的验收,可以约定《住宅建筑内部装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宅装修验收标准》。

第三,明确全装修房子所有项目的保修期。对于全装修房屋,开发商也应对房屋的每一个装修项目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四、签订合同时,应与开发商约定保留样板房直至交房。根据相关规定,样板房应当真实反映房屋的装修和施工质量,交付给业主的全装修房屋不得低于样板房的装修水平。如果样板房交付后拆除,业主可以将样板房与自己的房子进行对比。如果质量不如样板房,他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或者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