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征收造成的损失补偿;

(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贴和奖励办法;

(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4)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1,赔偿形式及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房的面积、位置和等级;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