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范围

法律分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如下:

1.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事纠纷包括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类纠纷。

2.第二十一条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单位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的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事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下列纠纷的调解: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构处理,或者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民事调解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调解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事纠纷包括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类纠纷。

第二十一条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单位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的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事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构处理,或者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民事调解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