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国土局

鄢陵县位于许昌市东部,辖7乡5镇382个行政村,人口63.4万,总面积8699.69平方公里,耕地99.95万亩。鄢陵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文化遗址众多。甘明庙、许由墓、鄞州碑、甘洛柏等一批文物被确定为省级以上文物单位,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鄢陵农业发达,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和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县。花卉是鄢陵的一大特色,素有“花乡”、“花县”之称,享有“鄢陵腊梅天下第一”的美誉。花卉苗木种植发展迅速,种植面积超过50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1.6%。是“中国花木之乡”、“中国花木第一县”。被省政府命名为“鄢陵样板”。鄢陵旅游业发展迅速,建成了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花卉长廊、中国梅拉园、千亩荷花池荷花园、陈化店茶文化街、花都温泉度假村、阳光生态旅游度假村、胡阿祥农家乐等精品景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社会治安模范县”、“全国村民自治先进县”等称号,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河南省林业生态县”。

刘付民导演。

卞党组成员、副书记

蔡和科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冯党组成员、副主任

袁国庆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党组成员、副主任

秦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峰

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党组成员、大队长

刘付民简介:出生于河南鄢陵县,1959,男,汉族,大专学历,毕业于许昌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1981 3月入党,1977参加工作。先后在炎陵县检察院、司法局、马兰镇政府工作;2000年至2007年7月,任炎陵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7月起任炎陵县国土局局长。

机构设置2010年8月,根据鄢政办[2065 438+00]69号文件精神,撤销鄢陵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管理职能划归鄢陵县住建局,更名为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局干部职工28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供编制61人,乡镇编制48人,补充编制85人,自收自支编制61人。该局下设35个机构,其中14个一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财务审计股、信访股、规划土地审批股、土地使用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人员教育股、政策法规监督股、耕地保护股、测绘管理股、行政审批窗口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股、土地行政和地籍股。二级机构21个,分别是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区中心第一、二、三国土资源管理所、评估所和13乡(镇)、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炎陵县土地总面积为86969.02公顷。其中,耕地6662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园地59.8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5438±0.89%;林地为1645.6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89%;城中村和工矿用地11756.5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52%;交通用地2851.0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2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21.2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39%;其他用地208.9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24%。

耕地保护炎陵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县、乡、村三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县66851万公顷耕地和573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已落实到田间地块。2010年末,全县* * *补充耕地247.5公顷,分9批、40个用地单位完成补充耕地工作。全县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2009年巩固耕地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全年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其中,6个市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为1109.26万元,总规模为1705.4公顷。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耕地54.28公顷。三个县级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1025736元,改造规模629.7亩,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703.5亩。成功申报两项省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炎陵县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组,收集了16局委、12乡(镇)等相关部门的资料,为规划修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5月7日,许昌市政府以许[2065 438+00]44号文,批准了《炎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土地利用管理2010认真落实国家土地供应和土地调控政策,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阳光土地市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年成交土地34宗,93.1624公顷(1397.44亩),成交总价达35297万元。其中,工业用地12宗,面积350028公顷(525.04亩),成交金额7854万元;住宅地块16宗,面积33.333公顷(500亩),成交额65438+8863万元;商业用地6块,面积24.2238公顷(372.35亩),成交额8580万元。

地籍管理2010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要求,历时三年的炎陵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基本完成。通过第二次调查,摸清了全县5镇7乡869.69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各类土地权属信息,形成了一系列不同比例尺的土地调查图件成果,为全县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2010年7月20日至201年7月20日,鄢陵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阶段性成果通过省级预检;2010 10 10 5月5日,炎陵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外业通过省级预检查。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格审查登记材料,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台账,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228份,国有土地使用证400份。

建设用地管理2010,炎陵县* * *上报征地24批,占地566.5333公顷(504.0666公顷已获省政府批准),创历史新高,为全县重点项目用地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华牧公园用地为222.5510公顷,占上报总面积的39.28%;九发工业园占地48.1182公顷,占上报总面积的8.49%;产业集聚区用地244.3639公顷,占上报总面积的43.13%;其他用地51.5002公顷,占上报总面积的9.1%;确保花木交易市场、华辉变压器有限公司、金伯利物流园、科学养老示范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合法合理用地。

矿产资源概况炎陵县位于河南省东部平原。矿产资源相对匮乏,但地层储水条件好,补给周期短,容易形成地下水地热和矿泉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位于县城的陈华店镇,地下水优良,富含硅、酸、溴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具有舒筋活络、强身健体等保健功能,恒温39℃的温泉水具有独特的理疗功能。2010,陈华店镇被国家质检总局2010第29号公告认定为矿泉水保护区。

矿产资源管理2010炎陵县本着对地热、矿泉水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地热、矿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缔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颁发采矿许可证非法从事矿泉水、地热开采经营的。* * *对天仙、郝迪等全县11矿泉水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有效规范了全县矿泉水、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监督2010国土卫片全国执法检查首次实现全覆盖。鄢陵县国土局以土地卫片第十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在政府领导下,通过夯实任务、明确整改时限、警示约谈、联合执法、典型曝光等严格措施,将全县违法用地比例降至7.9%,确保了全县土地市场稳定。2010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年,* *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08起,面积1120.27亩,向炎陵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13起,向炎陵县公安局移送案件23起,逮捕6人,建议炎陵县监察局对23起案件给予行政处分。

2010坚持“分级负责、集中办理”的原则,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联合听证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引导群众逐级有序上访,确保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 * *接待信访456件(次),受理各类案件36件,结案35件,结案率98%,群众满意率100%。全年无重大群体性访,无省访,无北京访。2010荣获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潘庆功苏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