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住宅照明的规定
法律分析:为加强住宅区道路照明和办公照明的规范管理,杜绝浪费,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1)本着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要求公司每位员工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从自身做起,管好用好公司照明用电,做到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2)各项目管理处管辖的路灯、墙面照明、景观灯应有统一的切换时间表,避免小区内路灯不一致,影响小区整体照明。切换时间暂定为:冬季17点至次日6点,夏季19点至次日5点。(三)照明设备从既满足需要又节约能源的角度出发,各项目管理处应认真准备日常生活、节假日、重要活动及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时期的景观照明设施的切换时间,并报公司总部审核备案,由工程维修部统一装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业主不得依法处分物业的* * *用部位和* * *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