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可以出租。原因如下:

1.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拆迁户而建设的房屋,或者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拆迁的低价商品房,由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者由拆迁公司购买;

2.只要符合租房规定就可以租。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章建筑;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没有法律禁止出租安置房,所以被安置的人可以出租安置房。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但属于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己住,不允许出租出借,不允许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定向安置房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应该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置房购买满五年,并已完整取得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在租赁安置房时,需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三)租金和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缴纳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采取的措施。

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