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受理范围:12337受理单位12337是全国扫黄打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受理群众对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涉黄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来信、电报,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37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智能举报平台,是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的升级版智能举报平台。

举报人可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举报链接,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四类信息。一般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黄办即可实时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报案、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投诉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门。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