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批61地块总起拍价为482.86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出让公告中了解到,这批地块分布在城北、鼓楼滨江、河西、南部新城、城东、江北新区、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土地出让总面积2741.6万平方米,总起始价482.86亿元,总最高价549.43亿元。
公告还披露了46宗地块的商品房销售均价(毛坯),其中最高价为46350元/平方米,为位于建邺区的202112号地块。
出让条件还显示,该批拟出让土地采取“限价、定质、竞地价”方式出让,已建普通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上述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销售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已建商品住房项目按照《关于提高我市新建商品住房规划质量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时,竞买人土地必须摇号确定,商品房预售条件提高到住宅竣工投资的50%。
此外,整幢、整单元或整层应为该批地块租赁住房的最小单元,不足一个单元或一层的应集中布置在同一单元或同一层。原则上,投标人完成后,中小型单位应主要用于租赁。对外租赁单笔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5,438+00年,不得上市出售、转让或单独抵押(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遵守国家。
在竞买要求方面,在本批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和与竞买人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企业不得与竞买人同时报名同一地块(含联合竞买),同一竞买人报名地块数量不得超过11(溧水区、高淳区除外)。
本批次出让土地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和土地成交价款)必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住房及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申请表及经三甲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认证的审计报告经相关审核合格后方可注册。投标人的股东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贷款、再贷款、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土地购置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不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贷款;不得利用投标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