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谋国生财之道:晚清上海的清滩运动

叶斌

19年底,黄浦江苏州河口新增河漫滩(绿色部分)

一个

1895年夏,《马关条约》首次公布,张之洞代理两江总督。除了为清政府支付赔款,他还急于偿还另一笔债务。两年前,他通过上海瑞吉、迪亚士两家洋行在湖北订购了40700多台锭纺纱机,准备开办武昌南棉纺厂。南方棉纺厂招商失败后,纱机存放在上海。除了预付2万多两银子外,买纱机的货款都是外国公司预付的。此时这台纱机由于利息、汇率上涨等因素,欠款已达60多万元,并且还在不断增长。

8月,张之洞派叶大壮到上海开始捐烟,试图从鸦片贸易中开辟财源,收效甚微。恰逢上海地价飙升,骗贷卖滩的案例时有发生。5438年6月+10月的一个案例中,当地三家保险公司以假名联合推销新闸50亩滩地,准备以32000两白银卖给一家洋行。没想到,那些海滩都是自己的,事情就曝光了。受这些案例的启发,张之洞于65438年2月3日致电上海道台黄祖网:

据说租界新地还有几百亩地没升级,零星被转卖。如果真有这种事,当地保险真是胆大包天,可恶至极,应该立即彻查。据说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升为署,所以巡抚连同上海郡和叶成,居然查了出来,以不同的价格没收了。之后如果要求升职,一定要严厉训斥,不要让我混了。

这封电报的重点不是追究虚假促销,而是责令所有未促销的海滩停止促销,“没收差价”。显然,张之洞在滩地找到了新的财源。

所谓“推广”,是指无主荒地推广到税田。通过推广,国家拿到土地税,农民拿到拥有土地的证书。推广的时候,农民会给政府交一笔费用,也就是推广到支行,一般低于当时的地价。1882,上海县集中进行一次沙滩清理推广。当时柯胜白银价格为每亩6两,而上海路地契反映的平均地价约为每亩130两。上海滩宣传时习惯性地效仿“母子同生”。新滩相当于相邻土地的延伸,只有相邻土地的所有者才有资格申请提升。

屯田兴学政策是清政府鼓励垦荒的国策,兴学政策的改变以往总是由总督批准。道光八年(1828),江苏巡抚陶澍为了平息民间为推广滩地科技而发生的冲突,允许清廷禁止江苏在滩地推广科技。但这一政策早在太平天国起义时就被两江总督宜良废除了。张之洞暂代两江总督,却一言不发地堵住了上海的升迁之路,作风颇为霸道。上海道台黄祖网对张之洞言听计从,接到电话后立即照办。65438年2月8日,《申报》公布,张之洞委托叶大壮在上海开设推广局。

张之洞雕像

叶大壮,福建岷县人,1873,著名诗人。他结交了黄遵宪、王等人。此时,他正作为候补共知担任张之洞的幕僚。1896年2月,刘坤一回两江总督,张之洞出江宁回湖广总督。行前,他安排叶大壮担任松江府代理海防专家的职务,让他继续在促进局处理清理海滩的任务。但是,叶大壮在上海以一介小官为张之洞打理棘手的事情,并不容易。

3月28日,叶大壮和上海知府发布通告,称此次清理是奉南洋部尚书张之洞之命,目的是清理上海宝山县新增的滩地,“据时核实价格变化,收集所需”,防止被非法占用和出售。而且,清理海滩专门指的是“长时间没有粮食的官地”,也就是长期没有纳税。

张之洞回到武昌后,靠卖湖南湖北的盐票筹集了30.2万元,还了一部分债务。4月16日,叶大壮告诉张之洞,约1000亩滩地已清理完毕,其中宝山300亩,上海700亩。当时宝山没收的沙滩至少在每亩100两左右,而上海浦东木渎的地价已经涨到每亩1250两。以当时的进度来看,剩下的30万左右的纱机债务,似乎有可能通过卖地来筹集。但是好景不长。8月,叶大壮被刘坤一解除升学局职务。不久,他被免去代理海防同知的职务。165438+10月,江苏布政司任命他为邳州周知代理人。

对于叶大壮的离开,上海中外媒体猜测与卖地账目有关。据《申报》8月30日报道,叶大壮曾汇了654.38+两百万给刘坤义,但他得到的却是刘坤义一个充满疑惑的回复:“据报道,这个滩以前清理了800亩左右,这次按照殷偕的10.2万,这个官地到底有没有一起卖。.....上海地价贵,每亩五六百到四五千,价值要定。”可见叶大壮并没有详细汇报清理沙滩的账目和动态,惹得刘坤一生疑,总觉得他有所隐瞒。张之洞的人,刘坤一用起来不舒服,最终被换掉了。

叶大壮离职后,促进局一度由江海关关员曹全胜主持。曹两次去浦东视察海滩,感觉像是在抢什么东西。还看到有个滩是浦江边穷人传下来的,因为没推广要被没收了。我觉得难过,觉得不可理喻,做不到,就自己辞职了。

1896 65438+二月,许受刘坤一委派,接管清丈局(即升学局)。徐世子轩朗,杭州人,江苏巡抚徐乃钊之孙。出身国子监文凭,咸丰年间入军营。因参加攻克青浦、上海两县被刀会占领而受到表彰。1896 69岁时任清丈局总经理,江苏候补知府。

许清理了海滩,采取了挨家挨户清查的方法。只要主人不能提供练习清单,或者实测面积超出清单,不管是取滩还是取粮,都会被没收。例如,据《申报1897年9月6日》报道,许到25保50图清房时,调查地图上的土地是否全部持有方单,画了一张地图,把没有方单的土地全部用红笔标出,没收了。上海居民丢失或抵押票据的案例很多。徐石越权直接没收他们的土地,很凶。再比如,浦东杨家渡36亩沙滩上,密集居住着169户贫困家庭。由于这场灾难,前上海知府刘一免除了他们的钱和食物,许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并卖给了日本商人,使数百人无家可归。据《民国上海滩县志续》记载,鲍旭的书圈至少有3000亩土地。

在清理豫园纱厂土地时,为了迫使该厂支付土地差价,许申请动用政府权力扣押豫园纱厂股东的盐票。没想到李鸿章支持豫园厂,他在5月1898给刘坤一写信:

根据上海豫园纱厂的介绍,工厂的地基是79亩4分钱。根据促进局徐守保的测算,有81亩两毛钱,只有一亩是零,也就是说有22亩之多。每亩要多交752元,共计1万多元。请向股东朱瑞元淮安盐票申请经营,急缠厂子。.....在华商疲惫,外商争抢利润的时候,似乎是在帮别人脱困,阻碍了商业大局。徐守仁很聪明,但是他的算计太卑鄙了。我哥也知道,他找了好几年的推广局,名声极坏。根据工厂的详细资料,我哥是发起处理的人,应该如实代表他。

李鸿章不仅指责许捏造清张、勒索钱财的数据,还从政治角度指责其破坏旨在“救权”的洋务运动。李鸿章的指责当然有分量。10月初,1898 10,江苏布政司宣布许代理淮安知府。

许辛辛苦苦清剿张的土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报答张之洞,更是为了报答他的土地财富。许的行动需要多方的支持,他的收入也惠及多方。参加这场饕餮盛宴的不仅有从刘坤仪到许的官僚,还有官员、地方治安官、掮客等各种角色。

清丈局对上海土地财富的搜刮,引起了上海当地民众的抗议。抗议的声音首先来自上海的报纸。新闻1898 9月18的社论《论涨滩没收的恐怖》揭露了许出售没收土地获利的方式,即先将没收的土地低价卖给自己人,再由后者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事实上,许的弟弟许,是当时上海有名的土地贩子。

上海的地方士绅一直不敢对清滩行动发表意见,而许的离开让他们感到背后的支持开始松动。为防止后继者进一步搜刮,7月26日,1899、15杨德等上海地方绅士联名上书上海道台、松江知府、上海县令等要员,要求“凡已完粮业,并有戳串为证者,免于没收”。这样的要求很卑微。但上海道台在回复中称,推进局是两江总督定的,他无权替他决定。

15上海绅士曾经倔强。9月14日,他们再次递交申请,要求上海县为有粮(有纳税记录)但无执业证书的田地补办执业证书,以免没收。9月23日,上海道台指示,已征询两江总督意见,“沿江之亩,各有其主,各有其业权,以容民意”。这一批示虽然对上海先生的要求作出了让步,但回避了含义明确的“有粮无粮”、“单单无单”等字眼,代之以含义不清的“无主物”,从而为下一步的寻租留下了空间。

荀等65,438+05联投者,都是在官僚体系中有一定地位而背井离乡的君子。比如荀和李增科都是进士兼县令,姚和葛都是举人,张焕伦是进贡生兼考生。这些地方绅士的等级相对较低。在高官众多的上海,影响力有限,未能及时阻止清滩行动。作为上海的民意代表,他们的意见得到了及时的反馈,但结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除了报纸评论和绅士请愿,上海的抗议还有第三个渠道,即弹劾审查官。65438年10月8日,《申报》刊出诏书,指责许利用清滩之机“没收农田”,所得款项下落不明。御名宋承尧,松江华亭人。他有个朋友在《申报》写作,申报拿到了稿子。

朝廷接到奏折后,请两江总督刘坤一等人找出文书。1900 65438+10月16,刘坤义重复说,纱机欠款最后增加到近88.2万元,滩价变化收入不到25.2万元。张之洞提供了约35.2万元,不足部分由他从其他渠道补足。很明显,清理沙滩就是给张之洞收拾残局。至于许,刘坤意只是替他索赔一个小错误,说有一块地属于“一业两主各持一串”,即执业证和完税证分别由两个业主持有,许派来的办事员误把地没收了,可能是负责人疏忽了。这件事牵涉到两位重要的大臣,张之洞和刘坤一。清廷不愿深究,最后给了许最轻的处分“交部审”。

刘坤一竭力为许辩护。表面上他没有做出任何让步,实际上他是克制的。由于宋承耀的表现,清张行动陷入停顿,清张局的后续工作主要是继续出售没收的土地,直至1908并入局。然而,经过这一战,上海上海滩的晋级之路也被彻底堵死了。

张之洞在1893买了40700多锭,因为计划不周,财力不足,花了不少钱。好在这些纱机后来标价五十万官书,被张謇的盛达纱厂分批认领,最终物尽其用,为近代民族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滩涂土地新政标志着国家开始以更直接的方式介入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和出售,积极从城市土地的财富积累中汲取金融资源。这场清滩运动客观上加速了上海土地的城市化,促进了农业时代的滩涂推广制度的崩溃。同时出现了上海道奇申遗的高潮,与此不无关系。

这场清滩运动促进了上海地方自治意识的觉醒。上海人一直担心上海土地财富被掠夺,姚《民国上海郡续录》对此深感不满。在晚清上海自治运动中,主事者一直努力将滩涂收入转化为城市自治资金。

校对:徐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