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六部隶属于哪个机构?
秦汉时六部职责分在九卿手中。魏晋以后,尚书分为曹植,曹渐为系。直到隋唐时期,六部才被确定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相对于《李周》中的六官、官、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责都被纳入其中。元代六部改为中书省。明太祖弃宰相,以大臣为天下大事,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进一步提高。清末新设洋务等部,废止六部名称。
东三省是从隋朝到唐朝在中国正式建立的中央政权体系。所谓三省是指: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法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议政府法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起草和发布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和皇帝商量起草法案,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书内容,并根据情况返回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审查通过的法律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有六个部门,即:
吏部:负责四类官员的考核、任免。
财政部:负责财政和国库。
礼部:负责朝贡、祭祀和仪式,控制国学和科举。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和审计事务。大理寺负责具体审理。重大案件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联合审查。叫做三师。
工业部:负责工程建设和交通运输。
尚书省是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实施已经通过审查的法律。除了尚书省,还有负责起草和发布诏书的中书省,以及审查诏书内容的厦门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分别为决策机构和议事机构,尚书省为执行机构。尚书省督叫尚书令,尚书仆射之。尚书省由左右丞组成,掌管六部。
东汉有个尚书台。魏晋以后称为尚书省,分为都督省、尚书曹、郎曹三级。魏晋以来,他被置于中书省,掌管撰写政令的政务,对大臣来说权威太高。
北魏共分三十六曹大臣;孝文帝改革后,以尚书录为长官,令仆射为副职,安插刘尚书、二程,权力相当。
隋文帝隋文帝取代北周为帝,开元年(581)恢复尚书省,使尚书省成为中国最高行政机构。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为三省,而尚书省是国家行政的合流机构,长官称之为尚书令。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军部、刑部、工部。各部设尚书为正,侍郎为副。
唐朝时期改名为文昌台、斗台、中台,很快复兴。唐代尚书省出宫,时号“南省”。
由于唐太宗即位前担任尚书领一职,在唐朝后期,这个职位并不是轻易授予的,而多由尚书仆从担任。维安之乱后,郭子仪为唐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没有官员宠溺他,所以被授予了尚书的封号。朱温篡位前也宣称过。
但唐朝的三省制在建立后不久就开始向两省一省转变。这一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相对权利的控制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三省职能逐渐趋于混合统一。到了宋代,三省名称虽然一直存在,但已经混为一省。
元朝中书省管官员,枢密院和御史台管政、军、监。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设了就弃,门下省不再设。明初沿袭元制,六部统一为中书省,但1380年废除中书省,中书省的权利分为六部。从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的体制。
隋代中书省巡抚称为内史令,唐代称为中书令,副衔为中书侍郎。隋朝的巡抚叫阎娜,唐朝的叫侍中,侍郎是副职。尚书省督叫尚书令,尚书仆射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经担任过这一职务,所以在唐朝后期,这一职务并没有被轻易授予,而是被取为尚书省巡抚。维安之乱后,郭子仪为唐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没有官员宠溺他,所以被授予了尚书的封号。另一个朱温篡逆之前也自称是。在中书省,有一批中书舍人,他们负责起草诏令。门下有省里的官员,管东西,骑常侍,劝谏大夫,住郎,收拾遗骨等。尚书省由左右丞组成,掌管六部。六部的官员都叫部长。
在三省中,大臣、仆从地位很高,是极臣,没有实权。实际行使相对权利的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大臣。
秦朝在少府设立尚书,掌管古籍,这是后世尚书省的开端。
汉武帝夺取了外朝的权力,建立了以将军为首的内朝,处理军事事务。以原本属于少府的尚书和爱上汉书的人来传章和沟通国内外朝代,是后世尚书省的开始。
东汉时,设置了一个大臣的办公桌,负责官员的事务,称为大臣令。但此时尚书台仍属少府系统,官职较低,于是另派将军、傅、太傅以录尚书之名治理。
东汉末年,设立了石钟寺,作为皇帝的侍从和顾问机构。中书侍中、中骑之类的官员,多由学识渊博的学者担任,属于临时选举。
三国的曹操自己做了宰相,把尚书、曹轩等尚书曹惟成的吏部都迁过来做官,把汉武帝建立的内朝变成了外朝的吏部,这就是尚书省建立的开始。
据:东汉虽有尚书台,已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内廷之下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官方政务机关。
曹丕因为大臣和曹操的权力太大,在曹操设立的处理机要文件的秘书省的基础上,设立了中书省,掌管机要信息,起草和发布诏令。将有一个图书管理员和一个订单,图书管理员是首席执行官。
到了南北朝时期,侍奉中国人和骑马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出政,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就有了正式的省政府建制。
隋朝建立后,废除了北周建立的官衔制度(六部制),建立了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朝有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史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亭子,内省是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府的三个省是尚书省、门下省和内省。三省互相牵制,* * *对皇帝负责。其中,决策人是内史部,长官叫内史令;审稿人是门下省,长官说他跑了;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为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下设官、礼、兵、官(后改称民政部)、官(后改称刑部)、工六个部门。隋朝三省总督,都是一个位置。同时,三司、三司也参与国事,也是宰相。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建立不久就改为两省一省。这一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相对权利的控制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首先,皇帝为了约束相对权力,逐渐起用一些低级官员参与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由于没有宰相的崇高头衔,很容易控制。渐渐地,宰相的职位,如刺史、侍郎、大臣、左右仆从等,都成了崇高的头衔,而真正的宰相则成了临时职位,这符合自汉代以来相对权力递减的规律。
到了唐代,三省首长“敬其味,不愿轻赠他人,故常以他为丞相之职,以其名为伪。”(《新唐书》卷四十六《关白录》)主要包括“平”和“同校三种书”。唐太宗贞观八年,臣子李靖因病辞去丞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他“过几天自己保重。”“平章石”之名由此开始。唐高宗永春元年,一个官员(黄门侍郎郭代举、兵部侍郎岑昌谦)以“同书章”为丞相。长兴四年讳(慕容赵岩父封),改“同书二品”,因大臣仆从隶属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瑜与李记合并“与书法三科”,因石忠、钟淑玲为三科,“与书法三科”之名始于此。在高宗皇帝之后,宰相必须要有“同校三品”的称号,否则即使是中书大臣也不能称之为宰相,高品味的也是如此(三司、三司称号的除外)。
其次,三省职能逐渐趋于混合统一。
三省分权,必然导致相互牵制,效率低下。为了协调三个省之间的行动,三个省的首长定期在门下省政府大厅举行讨论。从武德时期开始,中书、门下都聚集在府堂,府堂设在门下省。(《通典》:“旧制中,丞相常于门下议事,谓之府堂。”)。唐高宗永春年间,“裴炎自职迁中书令,故迁中书省。”从而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张淑玲说,衙门改为中纪委的门,衙门的印章也改为中纪委的门,然后分为官、枢机、兵、户、刑五室。自此,中书正式成为丞相府。
尚书省在武则天时代曾改称文昌台、斗台、中台,旧名恢复。
中书省在武则天时代曾改称西台、凤阁、魏紫省,后改称旧省。
门下省在武则天时代曾改称东台、栾台、黄门三省,后改称旧省。
制度与唐朝相同,但由于连年战乱,宰相实际上并不掌握权力。这三个省名存实亡。大部分政治事务由皇帝的特使处理,这成为宋朝派遣特使作为官方官员的开端。
到了宋代,三省名称虽然一直存在,但已经混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和三司的设立,剥夺了宰相的军权和财权,三省制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派遣:官当持禄衔、叙职,职当待选文,而非被派遣管内外事。”其次,还有勋章、荣誉和头衔。故士以舞台内阁、升迁、禁止臣服为要职,不以延官为荣;送重要剧贵,不送军衔荣誉爵位。”(《宋史》卷一六一《正史》)。不仅总理是个临时职位,世界上没有一个官员不是临时职位。至于“不务正业,不务正业”。
据《宋会·尧治官》,“钟书令,侍中,与以上为第三科,同书门下平章,并为丞相。”然而,实际上存在着以石忠为丞相的现象,而不存在以陵为丞相的现象。和尚书陵一样,钟书陵也是一个荣誉称号。其他都是基于同一本书。(《古今源流论》卷二三省:“国三年巡抚,虚名,仆中有真仰慕者。”)
宋朝通常同时有两个相位,比唐朝少很多。也有单独或并列的。三期并列时,宰相为赵文大学博物馆,二期监督国史修改,最后一期也是集贤大学堂。在这两个阶段,首相还拥有赵文博物馆的学士学位,并监督国家历史的修订。
宗申元丰改制时,取消了他的派遣职务。三省总督为宰相,各官由本官管辖。给大臣、大臣、官员轻奖,不方便。所以尚书左右仆从为丞相。左仆射例,是门下侍郎,是门下巡抚;右仆射例,中书侍郎,为中书省巡抚。
到了惠宗执政的第二年,部长令被废除,部长改为左夫,部长令改为尤弼,都是空的。又改左仆为太宰,右仆为少宰,仍在中书、门下两省任侍郎。靖康元年,尚书左右仆从为丞相,三省都督名均依元丰官制。
南渡之后,一切都试图成为太宗和太宗的旧制度。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从均加为中书总规,中书、厦门两省归中书。
孝宗大道八年,尚书左右仆从改为左右丞相,废除了钟石、中书令、尚书令等名,所以是定制的。
元朝中书省掌管百官,枢密院、御史台掌管政治、军队、监察。大臣们省时留时,门下各省不再留时,于是中书之省比前代更重要。中书省下设中书省,以中央政府的名义统辖地方行政,“中书省”的概念后来发展为省级地方政府。
明初没有中书令,但六部仍由中书令统一,长官说宰相在左右。洪武十三年,推翻胡,废除中书省和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三省彻底废除。
在清朝,有六个部长负责世界上的一切,包括王会议,南书房和军事部门。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的吏部、户部、礼部、战部、刑部、业部。每个部门有四个分部,其中* * *是二十四个。
三省六部是西汉以来长期发展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是为了划分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发生了演变。
到隋朝,隋文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主要负责中央政府法令政策的制定、审议和执行。因避讳杨忠,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唐朝基本沿袭了隋朝的制度,并加以补充和发展,使其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由于避开了李世民的禁忌,它将民政部改为内政部。宋朝继承了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已经转移到其他机构,三省六部形同虚设。辽朝的官员设置与宋朝相同。
晋元明只有六省,晋为尚书省;元、明是中国图书大省。明朝1380年,废除中书省,将权利划分为六部。从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的体制。六部制基本保持不变,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对三省制做了一些不同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是分散了宰相和中央各机构的权力,将宰相的权力分为三部分相互牵制;同时,尚书省权被分为六部分,既制约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促进了部门的牵制和机构的运作,强化了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