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怎么开?会议的顺序是什么?谢谢你
正确认识县乡人大的关系,对于正确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全面准确地理解县乡人大关系应该是以下三种关系。
首先是法律监督关系。《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撤销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地方组织法的这一规定确立了上下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这种监督关系明显不同于工作和业务指导的关系,它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
二是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我们理解的县乡人大不是简单的业务指导关系,而是组织领导关系。《选举法》第七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选举法的这一规定,明确确立了换届选举中县乡两级人大的组织领导关系。如果只理解为工作上的指导关系,将不利于依法搞好换届选举。
第三是工作和业务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县乡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十分广泛,成为县乡人大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在许多工作方面都期待着县人大常委会更多的联系和指导,县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这种紧密的联系和指导关系在实践中自然形成了。加强县乡人大联系,有利于做好人大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二、如何运用多种形式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是多种形式的。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组织集中培训,进行系统指导。抓培训是提高乡镇人大政治思想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一般来说,每次换届后或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大主席、副主席人数较多时,要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集中培训。本期我们组织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了为期三天的2003年业务培训。根据去年和今年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变动较大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5月再次组织为期两天的人大主席、副主席集中培训。通过强化培训,可以系统、全面地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抓制度,进行规范引导。制度建设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要制度化、规范化。过去,我们的做法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1)乡镇人大工作将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二)定期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会议,一般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专题会议,交流信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3)明确专人指导,以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各乡镇人大组织会议或举办大型活动,联系的领导必须到场。另一方面,我们高度重视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在引导乡镇群众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多年来一直抓,逐乡检查。
经过多年的积极努力,乡镇人大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席团会议制度、走访代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制度、主席团成员接待日制度、文件档案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抓会议,进行程序指导。抓会议主要是抓乡镇人大按照法律和程序召开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应派相互联系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给予具体指导。会上指导的重点主要是把握会议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的决议是否合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目前乡镇召开人大的一般程序是比较合法规范的。四是抓活动,指导日常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如何指导乡镇组织调研、检查、评比、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不仅有安排、有要求,还定期到乡镇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指出开展活动的途径和教学方法。县人大常委会创办了工作刊物《宁乡人大》,对各阶段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指导意见,及时收集和介绍了乡镇人大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增强了指导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五是抓试点,做典型引导。在全面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必要全面做好某项工作的试点,运用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典型指导。前年,我们在双江口镇抓了“民选我为代表,我为民代表”创先争优活动试点工作。通过去年双江口镇创先争优活动的试点工作,推动了该活动在全县各乡镇的广泛深入开展,在全县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全县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带领人民建设小康社会、无私奉献、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巩固此次活动成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县开展评选“十佳”优秀县人大代表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优秀县人大代表将在明年县人大预备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去年在大成桥乡抓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评议活动试点工作,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县35个乡镇全面推开这项工作。
第三,如何帮助乡镇人大提高地位,一方面取决于乡镇人大主席本人的工作。俗话说得好,有事业的人才能有一席之地,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是提升地位的关键,内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外部因素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外部因素主要依靠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努力。一是切实抓好组织建设。抓好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保证。1995年撤区并乡时,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县委应有35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主席在同级党委中担任副书记,对提高乡镇人大地位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二是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争取政治地位。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争取,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政治地位明显提高。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班子三大领导之一的地位得到了肯定。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年度考评奖励中与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等对待,明确人大主席在三项领导考评奖励中的一定比例。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不去不再是现象。这几年我们县出了四个大主席,1当选党委书记,三个当选乡镇长职务。三是帮助乡镇人大主席解除后顾之忧,树立安心热爱乡镇人大工作的思想。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大多年龄较大,一直在基层担任乡镇主要领导职务的特殊情况,我们建议县委对即将退居二线的人大主席作出妥善安排。该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近几年,退居二线的人大主任都在县级行政机关得到了妥善安置,人大主任很满意,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鼓舞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