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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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林业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模式、新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化。

林权流转是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后,林权流转发展迅速,成效显著。通过林权合理流转,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流转为主,特别是宜林的荒山、沟、滩、丘、沙等荒地,以及运河、路边、沟、河旁的空地。比如早在1993,洛宁县就出台了《关于出让三废使用权加快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出让三废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之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等多个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是在农村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民承包自主经营。在平原地区,到处实行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林木,价格转给农民经营,林木所有权已经转移;山区大型集体林、果园由懂管理协会管理的农户承包,树木随林地使用权一并流转。9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林业的热情越来越高,从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到承包一条路、一条渠、一段河。从承包几亩几十亩林地,到买断几百上千亩荒山;从小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和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和中央决定的颁布,使林权流转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和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底价,举行拍卖,买方出价,竞买人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买断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收益全部归中标人所有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者跨地区、跨行业竞价购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受群众欢迎。而这种转让形式,交易价格一般高于底价,有利于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最大限度实现。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造林经营,收益完全归承包方所有的流转方式。在合同管理中,承包商可以是自然人、农民、法人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最早的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最广泛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多个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森林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一种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合经营的形式进行管理。如芦山县赵村乡郭蓓石村棕李园艺园,经营面积1000亩,由市房产局职工王宝贤出资30万元,郭蓓石村以土地、劳务出资,林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出资成立董事会,共同管理。

4、森林权属保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林权流转的一种形式:托管公司先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地,取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人将认领的林地委托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和采伐。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向托管公司支付托管费,托管方按照专业水平对托管的树木进行集约化管理,确保树木生长达到约定的积累。这种林权流转形式在我省出现已有20*年。

二,林权合理流转的积极效应

(一)拓宽林业投资渠道,增加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和林权流转的加快,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在不断上升。非公有制林业已经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基金打破了过去长期依赖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目向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自1999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业面积达18.5万亩,占全县近五年造林总面积的67%,有2452家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经营,累计吸引投资3800多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B)振兴林业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

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及其周围的空地长期闲置,或划拨给不称职的经营者,得不到有效开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资产。与此同时,社会上的一些闲散资金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没有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一些林业技术人员和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动力、技术等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了资产,富裕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3)林地面积扩大,森林资源总量增加。

投资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带来资源的增加。就桐柏县而言,1999的森林面积为118000亩,目前增加了146000亩,森林蓄积量由11600立方米增加到138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7438立方米增加

(4)造林质量提高,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植树造林不易,管理更难。过去造林产权收益不清,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难度大。通过林权流转,明晰了产权,保障了利益。“谁造谁有”的政策得到落实,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主人翁意识,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造林前期,他们舍得投钱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种植,后期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像种粮一样育林,像种地一样管林”。他们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还积极研究林业法律政策,加强对他人毁林的防范,大幅减少毁林等现象,更好地保护了资源。

(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紧密结合。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经营者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比如桐柏县,五年来,* * *引进优良树种15个,接穗(芽)1万个,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和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在50%以上。

(6)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非公有制林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使经营者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桐柏县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有XX多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0%。

(七)开辟了就业门路,减轻了政府压力。

办“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持久,为机关富余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待业青年提供了一条就业再就业的途径,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开辟了一条兴办经济实体、发展森林致富的新途径。如桐柏县风机厂下岗职工杨,在乡买下200亩荒山,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在林中套种中药材和牧草,每年收入2万多元,依靠果业摆脱困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职工王晓峰承包1万亩荒山种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好典型。

(8)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在一些地方逐渐形成支柱产业。灵宝市农民罗眼科自1993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万元,建成全省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业大学等机构,在山上建基地,在山下办厂,实施综合开发。罗眼科大哥罗莱克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654.38+0.5万元,嫁接654.38+0.5万梨枣、雪枣,成立了集种植、仓储、销售为一体的莱克枣业有限公司。现在每年生产干鲜枣654.38+0.5万公斤,产值50多万元。

三,林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对落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律政策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建立具体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和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二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发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提出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按照森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相一致的原则,实行森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转让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使用权拍卖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规定了以林“四荒”使用权有偿转让。

第二章林业工作调研报告

一、全县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情况和经验* * *县属于黄河冲积平原。是一个平原农业县,辖13个乡镇,耕地84.2万亩。土层肥沃深厚,气候温暖湿润,境内河流众多,适宜多种树木生长。林地主要由果桑园、林场、苗圃地和农田防护林组成,但没有天然林和原始林。近年来,经过县委、县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努力,我县林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速,个体造林数量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造林规模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好。截至年底,全县非公有制造林总面积达到8.89万亩,其中用材林211.00亩,经济林2.7万亩,公益林3.6万亩,其他0.46万亩。造林大户12户,面积25万亩,其中用材林0.3万亩,经济林0.1.3万亩,公益林0.9万亩。非公有制林业占全县林业的98%,在我县林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投资方式以个体户自筹资金为主,投资271.7万元,员工32人。总结成绩,我县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经验是:

(一)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提高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非公有制林业不仅在我县林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解决农村可持续发展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大户承包的方式有所增加,但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为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形成全民发展林业的良好局面,我县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的思路,将县域内的宜林沟、路、渠、滩产权以拍卖合同形式落实,实行“谁造谁有、共同创造”和“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逐步建立起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开发经营林业,实现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承包林地发放林权证,权属清晰。同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在简化承包流转手续、信贷资金支持、减免部分税费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让利给承包者。目前,布吉乡、姬胡镇、霄云镇、驷马镇等乡镇有12多户大承包户,* * *承包河堤、林地2500亩,收回承包费200多万元。林权改革的实施,充分调动了群众投资、劳动和植树的积极性。

(2)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县长办公会,对我县林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生产意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得到落实。县级领导保证乡镇,县级部门保证重点项目,乡镇领导保证村队,乡镇村级干部保证路段和地块。责任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列在自己的责任项目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各乡镇制定了各自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为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广泛的宣传动员改变了群众的观念。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更新观念,抓调整,做大做强森工产业”为主题,开展了各种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宣传,切实转变了干部群众的观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领导每次开会都要讲话,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林业,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大势所趋,是加快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林业部门组织各乡镇制作宣传彩车,组成宣传车队在县城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利用传递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家喻户晓、家喻户晓。三是各乡镇通过召开动员会、村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宣传植树造林是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增加农业收入的有效途径,使全县干部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

(4)典型引导的实施促进了全县林业的均衡发展。为了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林业发展的主体,我县实行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挖掘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潜力,在林业局发展产业的典型乡镇,培养了一大批村户。司马镇瞄准市场,从调整种植结构、获取经济效益、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成立了千亩樱桃基地。兴隆乡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发展梨枣、冬桃,大力推进林果基地规模化发展;在去年宋庙村间作苜蓿与速生丰产林效益显著的基础上,布吉乡决定用5年时间建设1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目前已高标准完成1300亩项目任务,在全市林业生产检查中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霄云镇为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民营林业,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外资,承包了唐王村700亩农田发展速生丰产林,走出了一条民营经济发展林业的新路子。大力发展林业二、三产业,以姬叔镇张寨、刘楼等村为重点,发展锯材加工厂46家,家具厂50家,竹材及制品销售点12个,年产纤维板厂2家,年产胶合板2700立方米。注册资金达到700多万元,从业人员500多人,年上缴利税654.38+0.32万元,对非公有制林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林业的认识不足。由于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一些人只看到眼前利益,对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缺乏发展林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模小,投资少,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大多是个体农户经营的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模式,普遍规模小、投入低。此外,目前贷款难,贷款期限短,以至于一些林农在获得林业发展回报之前就厌倦了还贷,持续的生产投入难以为继,导致林业无法有效发展,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与现代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

3.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部分经营者采取自然放任的粗放式管理模式,“靠常青树自然成材”的做法较为普遍。树木生产缓慢,低产林比例大,有的已形成次生林,降低了林地的直接经济效益。

4.技术网络不完善,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率低。林业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完善技术网络,技术指导和服务滞后,一些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没有及时充分推广应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造林效果。

5.缺乏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低。中国没有大型木材加工和水果加工企业,没有林业发展的推动力。

第三,林业部门需要做的工作

在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还需要在引导、规划和服务方面做大量工作:一是做好规划设计。在林地产权落实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对承包的宜林地逐一丈量,确权发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规模效益。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做好树种引进工作。根据社会对良种的需求,引进、培育、示范、推广名、特、优、稀经济林木和用材绿化树种,搞好金太阳杏、油桃、日本甜柿、丰水梨、雪枣、107、108、三倍体毛白杨等优良品种的引进,提高我县的品质。三是做好科技服务。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实施果树保护性栽培,开展高密度定植、优质早期丰产技术研究,逐步提高科技含量。大力发展林牧、林菜、林菌等多种形式的间作套种,在短期内提高生长,提高经济效益。利用电视讲座、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技术指导,提高果农管理水平。

四、非公有制林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要使非公有制林业稳步健康发展,必须遵循林业的规律和特点,从促进林业整体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角度出发,积极支持和引导。

1.突出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营造发展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整个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林业在植树造林、发展经济、促进改革和稳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全社会形成认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落实林业政策,拓展非公有制林业空间。制定优惠政策是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根本保证,认真落实林业政策是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推进林业产业化的动力之源。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招标、拍卖、承包、租赁、回租等形式公开出让林地使用权,制定保护林农权益的相关优惠政策,使林地和立木使用权依法转让和继承,确保经营者利益。

第三条林业工作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县以“绿化大地、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林业重点工程与兴林富民相结合,成果与产业培育同步巩固,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一、发展现状

1,第一产业快速发展。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54.38+0.0065万亩,其中有林地684.300亩,疏林地36.000亩,灌木林地654.38+0.000万亩,未开发林地654.38+0.002万亩,宜林地654.38+0.76万亩。按林种分,商品林43.43万亩,公益林57.22万亩。全县总蓄积量为654.38+0.0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8.49%。干杂果产业基地建设顺利,总面积1.75万亩,其中柿子1.3万亩,核桃2.6万亩,红枣1.9万亩。干杂水果总产量7万吨,产值7000万元。

2.第二产业基础薄弱。在干杂果深加工方面,已建成1加工企业和3个年产500吨柿子的小型加工厂,并建成柿子醋生产线。此外,农民采用简单的手工自发加工。据统计,全县每年加工鲜柿13000吨,市场销售鲜柿45000吨,但仍滞销1XX吨。随着柿子产量的逐年增加,柿子滞销的现象会越来越明显。木材加工业基础薄弱。全县只有49户,其中带锯15户,长寿木材加工25户,原木经营4户,农具、食材加工5户。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成品以梨枣木制品为主,如擀面杖、蒜瓣、拐杖、碗、酒杯、小吃板、茶筒、调味盒等生活用品,还有神仙葫芦、木猴等旅游工艺品。但设备简陋,工艺技术落后,各类产品档次低,不具备规模化生产,年经济效益不足500万元。原木年销售额200多万元。全县第二产业年产值700多万元。

3.第三产业发展开局良好。近年来,我县以“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开发大市场”为理念,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激活市场、壮大两翼”为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焕发出勃勃生机。五年来,我县先后投资5.53亿元实施了大佛寺景区改扩建及周边环境整治、魏紫山公园、泾河防洪景观带、巩留焦家园景区、泾河龟蛇山大峡谷漂流、程家川古民居、施琅湖生态休闲景区、白家河观光农业走廊等十大景区,景区已成为我县林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目前我县林业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经济效益仍然较低,只有8000多万元,人均收入272.1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

二、存在的问题

1,森林改善环境的能力较低。目前,我县的林木大部分是近十年来林业重点工程保存下来的中幼林。虽然区域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地表径流逐年减少,但森林的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能力尚未充分发挥,水土流失治理进展依然缓慢,人类居住饮用水严重不足。

2.干杂果产业有“大资源,小产业”。贮藏加工和深层次开发发展滞后,干杂水果中鲜有名优品种,市场竞争力不强。特别是干杂果品种结构不合理,优质主推品种不足。如柿子面积1.3万亩,核桃面积21.00万亩,枣树面积1.9万亩,分别占干杂果总面积的76.4%、1.2%和1.1%,但引进培育新品种。

3.林业资源开发水平低。森林旅游发展水平低,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服务设施不完善,难以吸引外地游客来宾旅游。木制旅游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现有企业都是小型加工企业,没有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粗糙单一,难以满足游客需求。

第三,一些建议

1,狠抓森林抚育。对目前已建成的中幼林,要积极开展抚育,优化森林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进一步提高森林生产效率和生态服务功能,控制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2.狠抓依法治林。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树立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全面监督重点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业重点项目实施核查,准确掌握森林资源信息动态变化和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有效遏制边管理边破坏现象。

3.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建设、集群发展、点对点结合、形成优势的原则,真正把引导和扶持产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是成立专门的柿子产业组织,吸收一批有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大学生或以招聘考试、竞争上岗等方式抽调现有技术人员,组建彬县柿子办。派遣专业人员出国学习柿子深加工的先进经验,为柿子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二是针对我县柿园管理现状,积极实施流通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将山沟里原来由一家所有的柿树和集体所有的柿树果园,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给善于经营、有办事能力的人,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

在群众生产方便、积极性高的村庄,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果农,联合农户,成立专门的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分散的农户组成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培育优势产品,寻找和开发市场,以经济组织的形式应对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市场。

4.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中争取国家、省、市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逐步增加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投入,在财政经常预算中努力增加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教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旅游等事业的投入。在资金使用上,要增加后续管理资金,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