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五一小学学区划分

法律解析:五一小学高桥村、霍焰村、五村村的孩子,二环以东,赵辉路以北,人民路以南,万家丽路以西;怡园小区散居居民子女。2.习字花园、嘉荫花园1、二期、一品洞庭、一品嘉庭、魏紫嘉园、魏紫新苑、上东紫郡、金友小区、海关宿舍、华龙小区、龙逸雅苑(金龙苑)业主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