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人物评论
花果山是孙悟空的诞生地。美丽的山水、芬芳的花果,哺育了聪慧机智、精神矍铄的悟空,也造就了他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的大无畏精神的英雄气概。在被压在五星山脚下之前,他真的是一只天真、浪漫、调皮的“野猴子”。看看他一次次的“功勋”:从老龙王——定海神针手中夺走镇海之宝;游乐地狱撕碎了叶言的“生死簿”;大闹天宫,喊玉帝是“玉帝老儿”;回到花果山,横幅是“齐天盛达”...这一时期的孙悟空,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他代表了人类精神中最调皮的部分”。然而,从五星山脚下走出来的悟空,并没有改变倔强猴子的“劣根性”,反而让他晕头转向的法术让他听话又听话。孙悟空的超能力此时派上了用场,一路护送师父到西天取经三十五回。其实这也是悟空聪明机智的一面。如果他不服从,他将被“收紧”,甚至被赶回郭华,他将无法完成保护师父免受西方袭击的任务。林语堂说,这代表了“不甘的人类精神与神圣规范之间的冲突。”孙悟空——孙悟空,智慧和勇气的化身,是我们心中的崇高形象。
(二)功利憨厚的猪八戒
提起西游记,人们总会把他和“懒惰自私”、“损人利己,忘义”等不好听的词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做过类似“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情。在“猪八戒吃西瓜”的情节中,他的特点最为突出。你看,为了自己的利益(解渴),他总是一次次原谅自己的贪婪(先后吃掉悟空、沙僧、唐僧的西瓜),最后掉进自己设下的陷阱。(在西瓜皮上一个个摔筋斗)但在西天取经给师父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悟空的神通,却也立下了不少军事功勋。你看,他真是悟空斗智斗勇芭蕉扇、探索无底洞、打丝洞的降魔好帮手。猪八戒是吴先生作品中的一个戏剧性人物。虽然他有很多缺点,但是我们一点也不觉得他丑,恶心。相反,在他的缺点背后,我们深深地被他诚实和人性化的一面所打动。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他是一个“充满人欲的艺术形象”。猪八戒,让我们觉得可亲可爱。
(3)严厉而执着的唐僧
唐僧取经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唐太宗贞观年间,身为僧人的玄奘无视禁令,前往天竺取经。历时十七年,走过一百多个国家。他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拿回了真经,影响深远,为中国佛教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西游记小说中,作者进一步刻画了唐僧百折不挠、执着追求的精神,成为许多人学习的榜样。作为大师,他对弟子要求非常严格,经常教导他们要“慈悲”。
尽管这位伟大的弟子有着非凡的智慧和高超的技巧,但在他多次伤害了三个好家庭的生命后,他被不顾及他的感受地赶回了家乡。作为一个和尚,他行善积德,害人害己,为人们播下好的种子;作为一名学者,人们惊叹于他坚强的意志和执着的追求精神。他不仅对弟子要求严格,对自己也从不懈怠。不被财富迷惑,不被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信念使他最终取得了成功。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4)忠诚的沙和尚
沙僧是唐僧取经路上的忠诚卫士,也是最不令师父担心的徒弟。肩负千山万水的重担,没有一句怨言。学长哥闹矛盾,从中调解和解;师父被杀,挺身而出救他于死地。虽然他平时很少说话,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他非常勇敢。沙僧,忠诚和努力的态度。西游记中,最古色古香的就是妖精了。虽然着墨不多,但经常穿插拍打,几笔之间形象极其鲜明。
小鬼子的形象大多天真活泼,跑腿巡山,或者烧水准备蒸唐僧猪八戒。孙悟空在门口喊战,一定是跑进去喊“陛下,祸了,祸了”(这也是小妖最常说的一句台词)。感觉大家和老板关系都很好,我也很乐意为他们工作。但是,大部分都没有名字。在这里,我重点介绍几个有名的有姓氏的小妖精。
跑浪VS跑浪。
全书中,最具喜剧性的两个小鬼子,就是六十三回中出现的“涤污洗心却扫塔,缚魔改过即修身”的两个流氓。讲述了九头虫偷走了祭祀国广金寺宝塔镇塔之宝——佛舍利的故事。他得知孙悟空可能会来,就让这两个小恶魔放哨。我不知道他们两个在塔顶偷懒喝酒,却在唐僧和孙悟空扫塔的时候被发现了。这两个小鬼子真的太胆小了。就像电影《甲乙双方》中李奇饰演的厨师一样,不等惩罚就坦白了:“我奉石山碧波潭之王万圣龙之命,来视察城楼。他叫本博,我叫巴博博本。他是鲵鱼怪,我是黑鱼精。”首先名字很有意思,龙门二鲤跃的拟声词。表白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说名字,我也说清楚了我是什么。之后,我告诉老板他是谁,住在哪里,有什么背景。九头虫养这两个傻逼怪物真是倒霉。
来来去去。
还有一种妖怪属于“妖也有办法”。比如观音菩萨的宠物金毛,孔的爪牙“来来去去”。金毛派的先锋被孙悟空打了一顿,回来哭。金毛很生气,想给手下报仇,就让别人下午去了(打架那么光明正大,不愧是名门望族的宠物)。途中被孙悟空遇到,他只听别人自言自语道:
“吾王,忒也缺德心了。三年前,我去朱紫国抢夺金圣皇后,但我从来没有机会参与。我只遭受了即将到来的宫女丁刚。两个来杀了他们,四个来杀了他们。前年要的,去年要的,今年要的,却撞见了情敌。想要女仆的先锋被某孙行者打败,不肯派女仆。我的国王因此而生气,他想和其他国家争论,教我怎么做。去了那里,国王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战争不利。我的国王使烟火飞沙,而国王、他的臣民和人民等。,不要想一个活的。当时我们占领了他的城市,国王称帝。虽然有一些官员,但这是自然的!”
看到这里,我不禁大吃一惊。首先,这是一场是非分明的“来来往往”。二是《大话西游》,似乎比电视剧更能赢得电视剧的精髓。正如唐嫣在书中所说,“如果有人善良,恶魔就不是恶魔,而是人妖”。这个来来去去的人应该属于“人妖”类型。“陛下是皇帝,我们是诸侯。虽然也有大大小小的官衔,但这是天经地义的!”这句话出自小妖之口,再回头看看中国血腥的朝代更迭,真是吴承恩老先生的一大神笔。可惜这个小妖被孙悟空变成了“来往”,实在不厚道。
精鬼VS聪明的虫子
平顶山莲花洞的金角国王和银角国王也很憨厚,其中两个是《西游记》中最憨厚天真的。一个叫精鬼,一个叫灵虫(这两个名字和跑波、跑波一起,可以称为《西游记》中的四大经典名)。
但这两个小恶魔既不狡猾也不聪明。他们被孙悟空骗了,帮他数钱。这两个小鬼拿着一个红葫芦和一个玉瓶去山下收齐天大圣(由此可见,他们的老大金角国王非常信任他们,敢于把宝贝交给两个小主人)。不成想孙悟空早出来了,化装成道士,先搭讪他们,说要看看他们的宝贝。两个小恶魔想都没想就给了他(这说明整个莲花洞都是淳朴善良的人,不然怎么会这么信任陌生人)。孙悟空也是“猴有猴道”,撅着屁股就跑。“不,不!抓住它抓住它。对我来说只是个坏名字。这叫光天化日抢劫。”于是他变出了一个大葫芦,做了一个掩饰,说它能顶天。果然,他骗过了两个小鬼,头上一根指头就轻松骗过了二宝。想必一方面是莲花洞平时民主惯了,精鬼灵虫敢于自己做主。一方面,他们必须忠于自己的老板,绝不错过利用老板的机会。交换结束后,我还发誓:“我给你两个人类的宝藏,我给你一个天堂的宝藏。如果出尔反尔,我将会一年到头都受到困扰。”妖品真的无话可说。
猴王走远了,他们眼睛一交叉,想装作天气很好的样子。孙悟空一接到一根头发,葫芦就不见了。现在他们急了,“多好,多好!当时,国王给了我们教猴子的宝藏。现在猴子再也没拿过,连宝藏都没了。我们怎么敢回答?这顿饭就直了,打死了!多好啊!多好啊!”总的来说,这种情况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肯定是一记耳光。但是这两个小鬼敢回来。更想不到的是,老板居然“就”,连他们自己都没想到,“自然!自然!我不打不骂,却幸免于难。”看来妖精世界有时候比人类世界民主多了。那两瓶是老板的食客。试想一下,如果孙悟空丢了唐僧的紫金钵盂,说《阳经》不到20遍是必然的。
其实这些小鬼子的结局都不太好,有名有姓的一般都被孙悟空直接打死了。没有名字,书中的描述大多是孙悟空的最后一次大扫荡,“杀死数百妖精”之类的。即使自己的国王有着不平凡的历史,在最后时刻被领袖带走,保住了性命,但作为一个年轻人却没有那么幸运。但读完整本书,恰恰是这些可怜的小人物最容易忘记。
2.黑熊怪:许三多的增强版
在西游记的地精系统中,黑熊怪是孙悟空加入佛经队伍后的第一个对手。同时,这也是一个“非主流”的恶魔,非常值得玩味。
首先,关于黑熊怪如何对佛经产生敌意的原因,大部分妖精去找唐僧,要么是为了他的肉,要么是为了他的贞操,但黑熊怪看中了他们的属性(这点和黄狮灵很像,两者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别说熊弼不喜欢吃人。在遇到孙悟空之前,唐僧离开长安遇到的第一个困难是一个熊山军,一开始把唐僧的几个徒弟活活吃了。黑熊怪的出现本身就是做好事。观音寺的金池长老看中了唐僧珍贵的袈裟,一见钱财便想烧死唐僧师徒。没想到孙悟空也是个省油的灯,就借了个火盾罩着唐僧,然后帮忙放火烧观音寺。黑熊怪作为老金池的朋友,也不能坐视不管,“啊!这一定是观音园的一把火。这些和尚非常粗心!我看到了,就和他一起存。”这说明这也是一个“人妖”类型。但是到了火灾现场,偶尔发现婴儿袈裟,同时看到屋顶有人在助风。也许是一方面看到和尚救火不担心性命,一方面看到有人看风,怀疑这观音寺是不是要拆了改笼换鸟,于是断了救火的念头,拿了袈裟就走了。此外,他被冤枉偷了柯萨亚,因为他后来准备了一个“佛教服装党”,并发出了邀请长老金池。可见他当时只是捡了个意外之财。
那么,黑熊怪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呢?与一般地精为王占山、抢家、霸山神之地不同,这个黑熊怪是一个非常注重生活方式的人。观音寺的主人说:“我这里东南方有一座黑风山。黑风洞里有个黑王。我是个经常给他说教的老傻瓜。”此外,他的朋友凌徐子是一只仓库里的狼,他是一个正确的道路,虽然他的力量很便宜,而且他还会自己提炼仙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可见这个黑熊怪平时的生活圈子还是很优雅的。而且他住的位置和房子的装修也很有讲究。再来看黑风山的描写:“万壑争流,万壑争美。鸟儿歌唱但人们看不见,花落树依旧香。雨后青墙润,风散屏绿。”进入它的洞府后,是“堤上绿柳变黄鹂,岸上桃变粉蝶。”荒野虽难耐,却是蓬莱山的风景。“而且,洞口还有一副对联:隐居深山,无忧无虑,隐居仙洞,逍遥真。西游记里,妖怪的洞府一般都描绘得阴森恐怖,只有在这里,你才不遗余力地描绘出一幅蓬莱仙境的画面。就像房地产商经常鼓吹的“住宅是阶级的象征”,说明这个黑熊怪脱离了普通的“山妖”阶级,和那些只知道吃人肉的妖精不是一个层次的。连孙悟空都感叹“这厮也是知命脱尘的妖怪”。
同时他的修为真的不在悟空之下。与对他住所的描述相比,书中对他外貌的描述很少。除了他的穿着,他的外表是“一个黑人”。可见他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已经有了人类的身材,这对于男妖精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来女妖精在这方面更有优势,稍微有点门路就能变身美女)。就武力而言,孙悟空自己也承认,“我不是太用力,只是为了打个平手。”。要知道,猴子是很少这么自嘲的,而且这个黑熊怪也没有钻石、阴阳瓶之类的核武器,但是和孙悟空PK一个比一个管用。其实就是从黑熊怪开始,孙悟空就意识到500年后,已经不是他的江湖了,关键时刻要找个领导,从而为整个西进平遥打下了基础。总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