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1.开发商何时计算该商品房已竣工并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将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一表二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物业管理公约。当买受人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时,开发商完成房屋交付。如开发商提供的证件不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二、开发商交房的条件什么房地产开发商交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2.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3.设立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饰是否与样板房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4.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对房屋基础设施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进行实测,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申请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7.协助或代理购房者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经过核查,确认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他可以退房。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赔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以上第四条规定的房屋质量保证书应当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房屋质量保修的时间和范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五年;3、加热和冷却系统,为两个加热和冷却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两年;5.改造工程持续两年。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应当符合购房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在开发商交付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你应该仔细查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再决定是否收房。如果房子有问题,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绝收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