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小区外的路边却停满了车?

我家小区外面的路边停满了车。小区的车位是按照1:1.2配置的,上面的车位很少。车主宁愿把车停在路边,也不愿冒着被交警刮花贴的风险停在地下室。车主不想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吗?这是有一定原因的。

中国房价高的吓人(县级七八千,北上广深四五万)。他们大多工作多年,存了些钱做首付,每个月还要还几十万的房贷。刚买房的时候,没有多余的钱买车位。随着入住率的提高,无良开发商开始以起步价出售车位,越来越买不起。我家小区车位刚卖的时候,普通车位65438+万。慢慢的,小区里住的人越来越多,车也越来越多,但是大家都不买车位,也不租车位,于是开发商想了一个迂回的招数:联系交警周六周末贴纸条,逼你买车位。不到半年就卖到1.5-0.2万。

另外,有的朋友会说买不起,但是租得起总是可以的。其实车位租金也不便宜。我家小区400块租一个月的车位,还有80元/月的车位卫生管理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本来现在的油价已经七八块钱了,这么高的车位租金,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也是很大的压力。

我们看到大家都把车停在路两边,也有跟风的心理:别人能停,我为什么不能停?在路边停车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不方便,只是走几步路的问题!再算一笔账,我把车停在外面,一年攒了五六千块租个车位。交警一年贴不了那么多贴,在外面听听更划算!

总结一下:1,买个车位就是65438+万,太贵了;2.租车位的价格也不便宜。3.虽然在外面停车不方便,但是很省钱。基于以上原因,小区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小区外路边却停满了车!

首先说一下小区地下车位的分类:

1,地下物业车位,业主购买后,产权专属业主;

2.地下人防停车位。这个产权属于国家,但根据人防法,收益权属于开发商。一般是开发商签订长期使用权合同,对外出租。其实这个租金和卖价差不多,这个租金相当于卖。

虽然就人防车位而言,有业委会诉讼后将用益物权拿给业主的情况,但毕竟是个例。就我国绝大多数而言,地下人防车位的收益权在开发商手里,话语权完全在开发商手里,所以出现了这种情况。

现在国家有要求,新建小区车位与居民的比例越来越高,但是车位多了,为什么业主的停车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为什么很多业主把车停在小区外面?

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地下车位价格高,业主买房会负债。花个几万或者几十万的车位真的很难。

为什么车位价格这么高?因为我对车位是卖方市场,或者有些开发商拍地的时候拍的是限价房,开发商会从车位或者装修等地方平衡出去。毕竟停车位永远不会比车辆多,分配的停车位也永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车辆需求。

2.只卖不租。开发商宁愿让地下车位空置,也不愿出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卖出更多套车位。我不禁想到,初中政治课的资本家们,宁愿把多余的牛奶倒进河里,也不愿意把牛奶分给人民。

3、小区外停车基本免费,除非有贴纸,但综合成本低于购买车位。

我相信政府也看到了这种情况,应该想办法解决,比如修改人民防空法等等。

最后祝大家的车都有自己的窝。

首先,地下停车场作为现有成熟小区的配套设施,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房屋/车位的匹配比例为1: 0.8。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小区有1000套房子,至少需要850个车位。按理说,车位作为配套设施,应该是很多业主必须具备的配套设施之一。

但现实是很多业主并不拥有地下车位,这主要是价格造成的。

第一,住宅刚开始卖的时候,很多业主(炒房团和有钱人除外)都是贷款买房,把自己多年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一个车位花费654.38+10-20万元。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房价之外的一笔额外的大额支出,当时考虑购买的人并不多。

第二,等到城市周边和居住区的生活配套成熟,周边发展起来,当时的开放商卖出的车位已经飙升到30-50万个。这时候那些没有车位的业主就想买了,但是很多人在高于房价的车位(单位面积价格)面前继续退缩。

首先要看价格。

我们有一个车位1.3万元,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结合房价和一点钱,我可以凑足再买一套房子的首付。现在没有地上车位,都是地下的,逼着你买车位,但是性价比真的很差,所以没考虑。

其次,还有买车位的迫切性。路边专门给我们画的停车位,当然是偶然靠近,但是多走几步还是能找到的。另外,停车位需要钱,物业管理也需要钱,我真的不想花这个钱,直到停不下来。就算贪小便宜,也总是听家附近没有停车位的路边,交警贴了纸条。一次过了五三年,至今收到一张罚单。

最后物业宁愿有空车位也不愿意出租,但我心里还是有点冲突。妈妈,那你就是空的。我宁愿多走路,甚至交罚款,也不愿意买你的车位。

有很多地下停车位。业主宁愿拦路,因为开发商太霸道,把本属于业主的防空地下室占为己有。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解释是开发商无话可说。

比如《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两种:专有和* * *,其他为* * *。由来已久的争议是防空地下室(车位)属于专属还是* *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原:建筑区划内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

(1)在结构上是独立的,可以清楚地区分;

(二)独立利用,可以独占使用;

(三)可以登记为特定所有人的所有权客体。

规划中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出售时已按规划纳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的露台,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可以明显看出,人防地下车库不是专有的:

(一)没有结构独立性,无法明确区分。

(2)没有利用的独立性,不能独占使用(人防设备车位)。

(3)不能登记为特定所有人的所有权。

(4)不是规划中的特定房屋,也不能纳入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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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空地下室属于业主范围吗?

第三条原文解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 *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下列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 * *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位,通道、楼梯、门厅等公共交通部位,消防、公共照明等辅助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机房等结构部位;

(二)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由业主依法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规划占用业主所有的整幢建筑的土地或者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土地除外。

不难看出,现在的防空地下室一般都在建筑物基础和承重部分的设备层,属于业主所有的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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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问?《物权法》为什么没有直接用防空地下室这个名称?因为《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其他有关法律对物权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防空地下室由《防空法》调整,《物权法》不必过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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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其实《防空法》更详细: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2)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费用必须计入地面建筑总投资。

3)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权益属于地面建筑物。

详情请参考法律法规:

1,空防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国家计委、城乡建设部《关于变更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知识》

4.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

5.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地下车多麻烦,地下车少。这种现象是钱造成的!谁愿意花巨资买一个十几二十万的地下车位?有钱人不眨眼,没钱人看着“位”叹气。政府有硬性文件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建地下车库。第一,方便停车减少道路压力。二是具有防空和战备功能。开发商建了地下车库,很少有人一次性掏钱买车位。有些普通人根本就是绷着牙买房跟风,根本没有机会买比车还贵的车位。地下车库空着是必然的。老话说,零点拉肉不疼。地下车库如果一年收费一次,即使比地面贵几百也不会闲置。中国人在生意上有“一口吃个胖子”的思想,公认的是一个闲价不能倒。这个游戏不应该像卖衣服鞋子一样,因为有些人太虚荣了,不买,车库知道白花钱里有“虚荣”!如果要盘活地下车库,就应该强制规定不得收取终身费用来控制价格。没人应该吹牛,博伊。毕竟不是所有吃海鲜大鱼大肉的人都有,但是吃白菜的人还是很多的。有些人去卓展买衣服,但更多的人去批发市场讨价还价。

其实这种情况全国各地都有,从停车场的归属开始。

地下停车场有两种所有权。一个是人防设施战时归国家所有,平时日常管理权归开发方,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另一种是有产权的情况,不属于人防设施。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有合法手续,可以正常交易。因为这两种,一般开发商会把地下停车场用产权圈起来,或者直接出售;没有产权的人防设施是买不到的,开发商会拿出来,但不卖,而是长期出租。租期一般为20年,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一直使用到租期届满。

由于以上原因,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圈了起来,没有购买或租赁地下停车场的业主无法进入,只能停在小区地面,因为正常情况下,地面红线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开发商不敢圈。

我说我现在想在那个小区门口找人。车位那么难,都得买。以前真的很少见。只要穿过小区门口,宽阔的马路很快就会变成单行道,因为下面门面多,做生意的人也多。做生意的人多,都有自己的车。里面的停车位一般都买不起。门前停车的人多,小区人口多,因为住在小区的人都是有钱人,业主多,他们下面的车位据说一年要花不少钱。能在下面停车的人,经济收入一定不错。有很多人拥有一辆车,并且经常自己消费。唉,不敢走小区门口的路。看到国内这么多车和人,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显示小区的繁华。以后会是灾难吗?没有定力,就不明显。不仅仅是一个卖车的四店。有谁总结过仅中国车辆占用的土地?更不用说出口的汽车数量了。但是有钱人买外国车比中国多。你觉得消费者什么时候会满意?据悉,郑州三个人有一辆车。我不知道发达地区的人均拥有汽车超过一辆。

这个问题主要看几个方面。一方面,开发商需要回笼资金,所以不租而是卖。想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小区,有1000多个车位。价格10万以上,就是十几亿开发商。当然,他们希望快速变现,减少资金占用,然后投资新项目。这是很多地下车库空着不租出去的根本原因。而且,就算把地上车位租出去,我们这里也有1。800,地下车位4500,价格差距还是不小的,所以大部分车主选择停在外面的车位。而且,南北之间也有区别。无论是买还是租,在冬天气温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东北的地下车位需求明显更高。这就是刚性需求。长期来看,只要地上地下车位数量不超过总车位数量,他们就应该趁早买,放心买,只看到车位涨价,看不到降价。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范围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受更高质量的生活。其中,汽车的购买和使用已经非常普遍,因此更多的人需要停车位。在城市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车停在路边,阻碍了交通,但是很多地下停车位大多是空置的。为什么不把它们停给人们呢?

原因很简单,也很无奈。车位是开发商建的,所以这些车位的意义就是对外销售。如果小区的业主没有买,就不能在这里停车。因此,在一些居民区附近的道路上,经常会有车辆停在路边,对周边交通影响很大。他们不是不想在停车场停车,而是不能停。

这几年中国城市房价上涨很快,随之而来的是车位的增加,随时都要十几万。很多人接受不了这样的价格。所以人们即使随便停车也不会买车位,跟品质关系不大。虽然这些车位即使空着也是一种浪费,但如果不购买,就不会让人停车。

其实这种现象可以通过出租车位来解决,但或许开发商有其他的考虑。这些车位很少租出去,即使有价格也是极高的。还不如硬着头皮直接买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汽车,城市会更加拥挤,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停车位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城市的管理将会更加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