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记住,如果事故轻微,不要留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车辆可以移动,应迅速转移到右侧的硬路肩或驶离最近的出口。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应迅速移至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地点;

2.撤离后立即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3、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

4.车辆能够移动的,应当移至应急车道,并在迎面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5.对碰撞现场和事故地点进行拍照,然后撤离到服务区或收费站。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事故发生后的详细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车辆、物品的损失进行评估;

4、造成人身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事故所有人或主要责任人先行垫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情鉴定证明和初步评估医疗费用;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在5天内,一般事故在15天内做出责任认定。15天后,不服处理决定者向上一级事故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6.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一至二名代表应当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公室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认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日。携带各种书证、门票、评估笔记等证明材料;

8、工伤,从治疗终结或伤残调解之日起,期限为30天。带上各种车票,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明等。,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赡养证明;

9.死亡的,调解从丧葬事项确定之日起开始,期限为30日。家属携带各种车票、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证明、家属证明等证明材料。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人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书面文件;

11.调解期满,第二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终止调解。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驾驶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撤离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如果驾驶员已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不能移动,车上其他人员应自行组织疏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伤者改变现场的,应当注明地点。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能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及时报告执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