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转移是什么意思?

出让土地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种行为。租赁土地的使用者在法定规范内享有处置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土地性质转让与划拨的区别。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1,私房过户后仍用于居住;

2、出售公有住房符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3.同一土地上的部分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地转让;

4、转让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用途、期限等条件的;

5、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应出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不能或者没有必要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出让合同提供出让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提供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管理部门将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还可以请求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