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的栅栏
“循环栅栏”是指当一个公司有几个应税项目时,需要对每个项目分别计算所得税。比如一个公司在一个地区经营两个矿,税法规定要设置圆形栅栏,那么一个矿的成本和收入就不能和另一个矿合并计算公司的纳税额。每个矿都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征税。
大多数被调查的国家都没有设立税环围栏,这意味着许多国家允许一个公司将所有商业活动的成本和收入结合起来,而不管这种商业活动是否属于采矿活动。一般来说,设置环形栅栏系统的国家主要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当一个矿适用的税制与另一个矿不同时,大多设置了圆形栅栏。在一些国家,通过谈判为每个大型项目确定独特的税收机制。比如印尼。第一代工作合同期间生产的矿山在税收方面不同于第七代工作合同下经营的矿山。行政部门要把两类矿山的账目合并起来确定纳税总额,或者政府的“税收执法”办公室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账目合并,做各种工作都不容易。
第二种需要设置圆形栅栏的情况是国家实施了一定的税收稳定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享受一定的固定税率或税收优惠措施,不受后续修改税率或优惠措施的影响。在每个项目享受不同税率、不同优惠措施的情况下,是否允许投资者合并不同矿山的成本和收益,也是政府管理的难题。
第三种情况是一些国家在税制设计上开征资源租赁税。这种税是以收回的经济租金(经济剩余)为基础的,是矿山固有的质量差异造成的。这样,高利润高品位矿应该比低利润低品位矿多缴税。如果两个矿的账目合并,资源租赁税的基本假设就会被削弱。表16列出了部分国家(地区)是否设置环形围栏。
表16部分国家(地区)的围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