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合同原件在哪里?

学生贷款合同原件在贷款银行柜台打印: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要求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号、贷款日期等信息查询之前的贷款合同,然后打印出来。教育局打印:借款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借款凭证到当地教育局,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查询借款合同,然后打印复印件。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系统,点击“继续浏览本网站(不推荐)”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和“身份证信息登录”进入界面。在界面中,选择学生原籍的资助中心等信息,然后点击“登录”。

登录后进入学生系统界面,点击界面左侧的“贷款申请”,可以看到贷款申请信息,如“申请年份”、“贷款金额”、“合同状态”等。

二、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大一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1.借款学生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向学院各部门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 * *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以及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3、县援助中心对助学贷款申请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县救助中心一份,县救助中心一份,交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存档借款学生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和学籍证明复印件;

4.经县助学中心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的程序:县助学中心组织借款人及其* * *与借款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提供合同回执,用于证明借款人到高校报到时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 并填写借款人的学费、住宿费、大学账户信息、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学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会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开户;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原件1份(大一附收据),* * *与借款人保留合同复印件1份。一份合同原件在县救助中心备案,一份合同原件留存,最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本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批准并正式向省供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查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的贷款信息后,将《XX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分别报送省资助中心和代理银行;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立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0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物;

(3)数量;

(4)质量;

(五)价格或者报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