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花在找买家

图、文/水梅清平

01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大概是几年前的一个夏日傍晚。我忘了是谁首先想到的,但我想到了爬到一座四层半楼的平顶去欣赏这幅日落的画面。

那天晚上,夏虹像火焰一样燃烧,从你的头顶蔓延到地平线,壮丽而辽阔。就连平日里我们想仰望的高楼此刻也黯然失色,在绚烂的天空下变成黑色的剪影...我们并肩站在一起,在这个不高的租来的农家乐上,我们不时发出惊叹。

都说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真正美好的东西,人创造出来的华丽词藻都没用,忍不住念出“太美了,太美了”这种低俗的字眼。

有人问你粥热不热,有人和你约个晚上。这是人生中最平凡却珍贵的快乐。

但是,如果是一个人,其实往往是一个人,似乎并不妨碍我去体验散落在城市街角的小美好。

看了一天书,还是在繁杂的人事中,匆匆离去,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最好是植物茂盛的地方。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漫无目的地想着,饶有兴趣地看着,心里觉得豁然开朗,自由自在。

每次出门,总能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情,或者像大自然一样诗意的画面,真的是惊喜。

在《我们三个》中,江洋把饭后的悠闲散步当成了一次“冒险”,所以他出门总是会有新的发现,选择不同的路径。

我认为这种“冒险”精神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和能力。因为构成人生的日子,大多毕竟只是一周或一月中的几天,很少会自带五颜六色的光环,所以需要一颗自娱自乐的心。

02

古人说,世间的奇观异景,往往是不可及的,所以除非自己强大而坚定,否则很难看到。

但事实上,“探险”并不一定要被山林、悬崖累死。要我说,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往往都很有意思。

我生长在浙西的一个乡村,看惯了黄土做的房子,看惯了起伏的山峦,看惯了梯田,看惯了青翠的竹子,看惯了晚春油菜花盛开时几乎爆裂的五谷,所以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更不觉得把它们作为审美对象。

然而长大离家后,去的城市要么看不到一眼望不到头的山,要么被高楼遮挡,我开始怀念家乡的一切。

后来在城市定居,再次踏上农村,其实有一种奇妙的“客居”心理。就好像我第一次来到这片风景,看着被夕阳的余晖涂成油画般暖色的田野,发呆。

牛在不远处的田里悠闲地吃草,我在田埂上慢慢地走着。走累了就蹲下来,撕下一根吸管,把中间椭圆形的小穗拔出来,放在嘴里吹一吹,就能发出音调了。

我不知道是谁首先发现了这个秘密。孩子出生时嘴里含着一根吸管,像鸟儿一样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脊上下飞翔。在脚那留下了一串串细绳,新的麦秸很快就会长出来了。

虽然农民不喜欢杂草抢夺作物的养分,但田埂可以自由地与杂草玩耍。长毛草,维罗妮卡,狄定华,马兰头.....一直在喧闹地开放和生长,没有给大自然留下任何空间。

乡村的夜晚总是来得很快很早。才九点,全村渐渐陷入寂静。就像一个嗜睡的老人,再也抵挡不住瞌睡虫的攻击,上眼皮和下眼皮会粘在一起。

作为一个在城市生活久了的人,我很不习惯。我总是要走到村口走走,才能睡着。

如果是夏天,你可以赶上青蛙的合唱,一个接一个,这是它们的夜晚,真正开始。偶尔不知道谁家的狗被打扰了,就叫了一会,然后,邻居也不甘示弱。

夜晚像一块黑布一样包裹着这个村庄的一切,包括青蛙、昆虫、犬吠和鼾声...我喜欢这样的深夜,没有霓虹灯,没有汽车的噪音,只有满天的星星和夜空下看星星的人。

只有在这个时候,一颗漂泊的心才能真正安定下来...

真的是“山高路远。”就好像我离开了家乡,远离了钱山,开始一点点了解家乡的美好。

看一幅画,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就能使“云烟飞进我眼,落花鸟鸣感动我心。”

03

与农村相比,我认为城市完全与大自然隔绝了。直到前段时间,我经常在小区河边的绿化带边散步,看关于植物的书,才发现我并没有“看到”它。

以前,有多少细节应该在我眼前跳过,我却视而不见,不去关注?

我认为发现美其实是一种需要意识参与的心理活动。

在汪曾祺的书里,我读到魏紫花也被称为怕痒的树,“它的爪子都在动”在脱落的皮的裸露部分挠紫薇的“嫩皮”,会使树枝像人怕痒一样颤抖。

这太有趣了,所以我决定抓住一切机会试一试。桂花是城市常见的行道树,或者作为公园的观赏树。随处可见,不用费心去找。

冒着被当成傻瓜的危险,我向前探了探身子,挠了挠手指。嘿!那根花枝真的是上下晃动,但不知道是被我抓伤的,还是风惹的。(笑声)

还有木槿,据说是随着一天的光照和温度由白变红的。太神奇了。于是,当我再次遇到这朵花的时候,我把它看了个遍。

一朵芙蓉花,由于每朵花开放的时间不同,或纯白,或红白,或全红,就像不同年龄的女人聚在一起。从少女的青春到脸颊,渐渐变得妩媚动人,看不见的时光变得有迹可循。

仔细看,红白两色的花并没有完全分开,而是像一个画家不小心掉下来的红墨水。它们是随意渲染的,深浅不一,直接挑出来放到画里也不突兀。

掀开角落里层层细密的褶皱,似乎总能找到一个看不见的世界。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意识到它们的存在。

即使你只是从书中捕捉到一点兴趣,你也可以循着痕迹,发现更多有趣而真实的细节。

这样,一个人出去逛逛就不再是一件平淡无奇甚至是有趣的事情了。

你带着心中的好奇和疑惑去寻找花草,你庆幸现实如书中所述,你更为发现书中没有看到的东西而兴奋。难道不是一次有趣的“冒险”吗?

04

另一方面,我形成了一个人四处流浪的习惯,最初并不是为了发现所谓的美好,而多半是因为无奈。

大学的时候,舍友们都呆在宿舍看小说或者刷剧,甚至懒得抬脚去对面食堂吃饭。饿了就做泡面,头发油了就戴发带。我就不指望拖着他们其中一个沿着贯穿学校的丰泽河吹一把冷风了。

读研后我们去了广州,大家都忙着研究各自的课题,泡在图书馆,蹲在实验室,分析研究数据。

我这个从中文转到心理学的伪研究生,只能在一棵伞状的榕树下,在铺满紫荆花花瓣的草地旁,独自挡开自己被科研挤压在大脑里的文学情怀。

于是,这些年,我开心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迷茫的时候就四处游荡,难过的时候就四处游荡。我也就习惯了,不逛逛就觉得不舒服。

你有没有辞掉家里的工作,想过自己会不会走进一条幽僻的心路?远离常规坐标系久了,会变笨吗?我常常感到孤独,就像一个人走在时间的旷野里,茫然地环顾四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但心里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隐士情结。我想,既然退不出农村,至少也要在众多的人群中,为自己找一片净土,让自己的心灵安定下来。

和朋友一起散步是另一种乐趣,但能一起闲逛的朋友并不多。更何况我们再和谐,总要为对方放点心思。或者听听她最近的烦恼和担忧,或者想想怎么安慰开导她。简而言之,你不能专注于自己和周围的花草树木。

其实为什么交流的对象仅限于人呢?自然界的一切都可以相互奉献。我想我可以理解甚至欣赏梭罗所说的-

在《草枕》中,夏目苏轼感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很难,所以他想搬到一个容易生活的地方。然而,当他意识到无论搬到哪里都难以生存时,诗画应运而生。

我想,虽然我不能总在外面旅行,把草当枕头,但如果我有心,我总可以找一个没有人性的世界自娱自乐一阵子。

桃花源、瓦尔登湖无处不在,不仅在诗词书上,不仅在绘本上,在农村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