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军在长安区被判了几年?

入狱一年。

2065438+2009年7月,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宝鸡市纪委监委对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振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振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淡漠,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低价购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放“秦岭山水”、“清华园”、“世纪科教城(南山大院)”等“建筑施工许可证”,对“魏紫山庄”、“彭浩大观园”等别墅项目违规建设疏于监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的,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