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美女偷东西被抓到了,并提出要付肉钱。事发后,她觉得自己吃了亏,报了警。店家是不是强奸?
不是强奸。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件。超市老板发现美女经常偷自己超市的东西,被抓后直接要求她照价赔偿,但美女说自己没钱,主动向超市老板提出了肉赔的想法。超市老板看美女没钱,再加上长得漂亮,就答应了。
谁知过了一段时间,美女觉得自己吃了亏,就威胁超市老板给自己点钱补偿,不然就警告他强奸。超市老板拒绝后,美女报警。最终,超市老板被罚pc拘留,美女则因涉嫌盗窃、卖淫、敲诈勒索被拘留。
一定程度上,美女苦于不懂法,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美女在超市偷东西是盗窃。事后献肉赔偿是卖淫,拿赔偿威胁超市老板是敲诈。超市老板的行为属于pc的违法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因为强奸是指在违背妇女本人意愿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超市老板没有强迫他和美女发生性关系,所以他的行为不算强奸,但是超市老板和美女发生了肢体交易,对于pc来说是违法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人基本上都是做了荒唐事,受到法律惩罚的糊涂人。美女的行为是偷窃罪有应得。至于超市老板的行为,是情欲所致。明明是受害者,最后却因为淫欲被拘留罚款。
如果超市老板有家庭,他的损失会更大,家庭和婚姻很可能会破裂,因为超市老板是典型的社会死亡行为。估计他身边的人看了新闻都会知道他的“英雄事迹”。所以,一定不能认为有些东西是有利可图的。很可能是含糖的毒药,先让你觉得甜,再让你觉得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太聪明,不要太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