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尚书、皇帝之间的权力行使顺序是怎样的?(高中历史)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法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查政府法令;
决策机构中书省负责起草和发布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商议起草法案,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书内容,并根据情况返回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审查通过的法律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有六个部门,即:
吏部负责四类官员的考核、任免。
该部负责财政和国库。
礼部负责贡品、祭祀和仪式。
兵部负责军事事务。
刑部负责司法和审计事务。大理寺负责具体审理。重大案件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联合审查。它被称为第三次审判。
工业部负责项目建设。
隋代中书省巡抚称为内史令,唐代称为中书令,副衔为中书侍郎。隋朝的巡抚叫阎娜,唐朝的叫侍中,侍郎是副职。尚书省督叫尚书令,尚书仆射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经担任过这一职务,所以在唐朝后期,这一职务并没有被轻易授予,而是被取为尚书省巡抚。维安之乱后,郭子仪为唐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没有官员宠溺他,所以被授予了尚书的封号。另一个朱温篡逆之前也自称是。在中书省,有一批中书舍人,他们负责起草诏令。门下有省里的官员,管东西,骑常侍,劝谏大夫,住郎,收拾遗骨等。尚书省由左右丞组成,掌管六部。六部的官员都叫部长。
在三省中,大臣、仆从地位很高,是极臣,没有实权。实际行使相对权利的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大臣。
三省历史沿革
秦朝:秦朝在少府设置尚书,掌管古籍,这是后世尚书省的开始。
汉朝:汉武帝夺取外朝(以宰相为主体的正式政府机构)的权力,建立以将军为首的内部王朝,处理军事事务。以原本属于少府的尚书和爱上汉书的人来传章和沟通国内外朝代,是后世尚书省的开始。
东汉时,设置了一个大臣的办公桌,负责官员的事务,称为大臣令。但此时尚书台仍属少府系统,官职较低,于是另派大将、傅、太傅以录尚书之名治理。
东汉末年,设立了石钟寺,作为皇帝的侍从和顾问机构。中书侍中、中骑之类的官员,多由学识渊博的学者担任,属于临时选举。
魏晋南北朝
三国的曹操自己做了宰相,把尚书、曹轩等尚书曹惟成的吏部都迁过来做官,把汉武帝建立的内朝变成了外朝的吏部,这就是尚书省建立的开始。据:东汉虽有尚书台,已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内廷之下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官方政务机关。
曹丕因为大臣和曹操的权力太大,在曹操设立的处理机要文件的秘书省的基础上,设立了中书省,掌管机要信息,起草和发布诏令。将有一个图书管理员和一个订单,图书管理员是首席执行官。
到了南北朝时期,侍奉中国人和骑马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出政,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就有了正式的省政府建制。
隋:隋朝建立后,废除了北周建立的官衔制度,建立了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代有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史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亭子,内省是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府的三个省是尚书省、门下省和内史省。三省互相牵制,* * *对皇帝负责。其中,决策人是内史部,长官叫内史令;审稿人是门下省,长官说他跑了;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为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下设官、礼、兵、官(后改称民政部)、官(后改称刑部)、工六个部门。隋朝三省总督,都是一个位置。同时,三司、三司也参与国事,也是宰相。
唐: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建立不久就改为两省一省。这一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相对权利的控制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首先,皇帝为了控制相对权力,逐渐起用一些低级官员参与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由于没有宰相这种崇高的制度,很容易控制。渐渐地,宰相的职位,如刺史、侍郎、大臣、左右仆从等,都成了崇高的头衔,而真正的宰相则成了临时职位,这符合自汉代以来相对权力递减的规律。
到了唐代,三省首长“敬其味,不愿轻赠他人,故常以他为丞相之职,以其名为伪。”(《新唐书》卷四十六《关白录》)主要包括“平”和“同校三种书”。唐太宗贞观八年,臣子李靖因病辞去丞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他“过几天自己保重。”“平章石”之名由此开始。唐高宗永春元年,一个官员(黄门侍郎郭代举、兵部侍郎岑昌谦)以“同书章”为丞相。长兴四年讳(慕容赵岩父封),改“同书二品”,因大臣仆从隶属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瑜和李记“同为书法三科”,因为是石忠和钟淑玲这三科,“同为书法三科”之名由此开始。在高宗皇帝之后,宰相必须要有“同校三品”的称号,否则即使是中书大臣也不能称之为宰相,高品味的也是如此(三司、三司称号的除外)。
其次,三省职能逐渐趋于混合统一。
三省分权,必然产生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为了协调三个省之间的行动,三个省的首长定期在门下省政府大厅举行讨论。从武德时期开始,中书、门下都聚集在府堂,府堂设在门下省。(《通典》:“旧制中,丞相常于门下议事,谓之府堂。”)。唐高宗永春年间,“裴炎自职迁中书令,故迁中书省。”从而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张淑玲说,衙门改为中纪委的门,衙门的印章也改为中纪委的门,然后分为官、枢机、兵、户、刑五室。自此,中书正式成为丞相府。
尚书省在唐代曾改称文昌台、斗台、中台,旧名恢复。
中书省在唐代改称西台、凤阁、魏紫省,后改称旧省。
门下省在唐代改名为黄门省滦台东台,旧名恢复。
五代
制度与唐朝相同,但由于连年战乱,宰相实际上并不掌握权力。这三个省名存实亡。大部分的政治事务都由皇帝的特使处理,这就成了宋朝以送为官的开端。
宋朝;姓
到了宋代,三省名称虽然一直存在,但已经混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和三司的设立,剥夺了宰相的军权和财权,三省制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派遣:官当持禄衔、叙职,职当待选文,而非被派遣管内外事。”其次,还有勋章、荣誉和头衔。故士以舞台内阁、升迁、禁止臣服为要职,不以延官为荣;送重要剧贵,不送军衔荣誉爵位。”(《宋史》卷一六一《正史》)。不仅总理是个临时职位,世界上没有一个官员不是临时职位。至于“不务正业,不务正业”。
据《宋会·尧治官》,“钟书令,侍中,与以上为第三科,同书门下平章,并为丞相。”然而,实际上存在着以石忠为丞相的现象,而不存在以陵为丞相的现象。和尚书陵一样,钟书陵也是一个荣誉称号。其他都是基于同一本书。(《古今源流论》卷二三省:“国三年巡抚,虚名,仆中有真仰慕者。”)
宋朝通常同时有两个相位,比唐朝少很多。也有单独或并列的。三期并列时,宰相为赵文大学博物馆,二期监督国史修改,最后一期也是集贤大学堂。在这两个阶段,首相还拥有赵文博物馆的学士学位,并监督国家历史的修订。
宗申元丰改制时,取消了他的派遣职务。三省总督为宰相,各官由本官管辖。给大臣、大臣、官员轻奖,不方便。所以尚书左右仆从为丞相。左仆射例,是门下侍郎,是门下巡抚;右仆射例,中书侍郎,为中书省巡抚。
到了郑和二年,废除了大臣令,大臣改为左夫,大臣令改为尤弼,都是空的。又改左仆为太宰,右仆为少宰,仍在中书、门下两省任侍郎。靖康元年,尚书左右仆从为丞相,三省都督名均依元丰官制。
南渡之后,一切都试图恢复太宗和太宗的旧制度。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从均加为中书总规,中书、厦门两省归中书。
孝宗大道八年,尚书左右仆从改为左右丞相,废除了钟石、中书令、尚书令等名,所以是定制的。
元朝(1206-1368年)
元朝中书省掌管百官,枢密院、御史台掌管政治、军队、监察。大臣们省时留时,门下各省不再留时,于是中书之省比前代更重要。
明亮的
明初没有中书令,但六部仍由中书令统一,长官说宰相在左右。洪武十三年,推翻胡,废除中书省和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三省彻底废除。
干净的
清朝时,有六位大臣掌管天下事务,包括王会议、书房和军部。
(封建中国中央政府的)六部
官方签名。从隋唐开始,是中央行政机关中的吏部、户部、礼部、战部、刑部、工部的总称。又名“六曹”。起源于秦少府史,由后汉曹演变而来。
秦汉时六部职责分在九卿手中。魏晋以后,尚书分为曹植,曹渐为系。直到隋唐时期,六部才被确定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相对于《李周》中的六官、官、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责都被纳入其中。元代六部改为中书省。明太祖弃宰相,以大臣为天下大事,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进一步提高。清末新设洋务等部,废止六部名称。
参考:
“宋史。正史四》:“督御史。六人负责调查曹流和白思之事,纠正其谬误。”
“明朝历史。正史录一》:“洪武十三年,停省书,仿周官六部制,升六品,各有一品尚书,一品侍郎。”
(1)官方部门
官方签名。东汉时设官曹,由《尚书》中曹的正仆而改。魏晋以后称为吏部。隋唐五代被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
吏部由吏部、公章部、官尊部、官考部组成,掌管天下公务员的任免、考核、升降。唐初主持科举,开元二十四年,主考权划归礼部管辖。中唐时期,尚书省的职权被使臣篡夺,该部任免官员的权力逐渐被削弱。长官说吏部是大臣,吏部侍郎是任命的。一度改名为四烈、天官、文部,复兴起来。后代不会变。只是到了宋代,官职盛行,官职掌握在朝廷和东西权手中,官臣不管理自己的事情。
涉及
晋书。正史记载:“汉末光武帝将曹由正仆改为吏部,主选为祭奠......灵帝选了仆射梁虎为吏部,在这里看到了曹的名字。而魏重选部为吏部,主选部。”“新唐书。《百官录》:“吏部。尚书是一人,他是三品;侍郎两人,都是四品;阆中二人,皆五品;元外郎,两个人,六品出身,负责作品评选,授勋,考试。以三全判官为天下最好的材料,按其功过,如身、言、文、判、德、才、劳效率等,留下来,以记之...分四类:一是吏部,二是司印,三是司尊,四是考功。”
(2)该部
这份情况说明书是由中国的一位古代官员签署的。三国时,任命大臣掌管财政。隋朝时,杜挚尚书是民政大臣。到了唐朝,改名为户部,于是成为六部之一,长官是户部大臣。几代人都生活在一起。
明清时期,户部掌管国家版图、土地、户籍、税收、俸禄和一切财政事务。它对政府事务的内部管理是以地区分工为基础的。各部门除了掌管全省的钱粮,还掌管其他衙门的一些政务,职责重叠。清朝还设立了八旗俸禄处和现在的审计处,主管八旗事务。隶属于住建部的机构有:乾发堂、宝泉局,负责铸钱;主管国库的户部第三库;仓库衙门,掌管仓储和水运。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立宪”,改户部为科。取消了户部。
(3)不
礼部是中国古代的官方机构。南北朝和北周。隋唐是六部之一。几代人都生活在一起。先生,是礼部大臣。查用吉、精、军、客、凶五礼;管理国家校务、科举考试和藩属与外国的交往。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时期:礼制官司、礼部、军礼及管理事务司、科举司;祭祀官司于寺,掌管吉祥仪式和凶礼事务;主持客务部的清洁工作,负责客务仪式和接待外宾;精食清官司,掌管宴(宴)、食(粮)、畜狱(畜)事务。除了第四司,清代还有一个铸印局,负责铸造皇帝的宝贝,印刷国内外官员的书信。他与四家翻译公司一起负责接待诸侯、外国使节和翻译。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立宪”,将原来的太常寺、光禄寺、鸿林寺并入礼部。在礼部内部机构中,增设了两个厅,即行政参议厅、礼部、太常、广禄,以及礼部图书馆和礼部博物馆。宣彤三年(1911),礼部改为礼部院,成为清政府专门负责帝王庙陵礼乐、制作礼器、保管东西、主管明朝礼乐、制定规矩的机关。
(4)兵部
兵部,中国古代一个官员签的。六部电影之一。源于三国魏五军体制,隋唐后设立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军籍、军械、军令等政治。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立宪”,改兵部为陆军部,后加海军部。兵部的名称被废除了。
(5)工业部
官方签名。周朝是冬官,秦汉属于小政府。曹魏将水部曹从少府分出来,调到尚书台,主管水利工程,领导航政。金屯田曹,起兵曹,主管农垦(军垦由屯田中郎将率领)和水利。南北朝时期,南朝不变,北朝损益。隋朝将前述曹操合并为一部,掌管各种工程、工匠、垦荒、水利、交通等事务,沿袭北周工部的名称,为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业部由工业部、垦殖部、危险部和水利部组成。工业部是工业部的首长,主管建设法令和工业部的一般事务;屯田司主管天下垦荒;危部掌管水泽的山川利益;水利部主管水利。行政长官召见工商部部长,在工商部安插了一个部长助理。后代不会变。只有到了宋代,使节盛行,工部被使节夺取。明初,工部下设本部、屯部、虞部、水部四个下属部门。洪武二十六年,《尚书》二十四部改为二十四吏部,工部下属各部分别改为英建吏部、宇衡吏部、都水吏部、屯田吏部,职位、职务仍不变。
涉及
“新唐书。《百官志》:“工部,一尚书,三品;一个侍郎分属于四类.....有四个部门:工业部、农业部、安全部和水利部。“通典。官方五。工业部的历史:“李周。冬官”属于考工之事,主管各项工作。据说该州有六种工作,各种工作是其中之一...至隋乃有工部尚书,工部尚书,曹操,因工部后周之名,前代之职。”
(六)处罚
东汉时,尚书曹掌管刑监二千石,三公曹掌管案件。魏晋以后,都有官员,部有曹。隋朝初设京官为臣,后改为刑部,刑部成为六部之一。先生,是刑部大臣。几代人都生活在一起。
明清时期,刑部作为掌管全国刑罚法令和审罪犯名的机构,与督察组、大理寺一起负责大案要案的终审和复审,是“三法制”。
刑部的具体职责是:审定各种法律,审查全国各地送来该部的罪犯姓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待审”死刑案件,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未决犯罪案件。惩罚部的内部组织按省设置。到了清代,除了划分本省刑名之外,各刑部还负责外省和衙门的一些文书收发和一些日常政务。此外,清朝设立监察署,专门负责抓旗者的逃亡;秋审处,负责秋审和法庭审判;减免部,负责各省的汇付和核查以及审理中案件的减免;监狱办公室,负责狱卒,视察北部和南部监狱的罪犯,分发囚衣、囚犯食物和药品;对金库赃物进行处罚,收缴现案赃款并没收全部物件,保管本部门现金和法院印章;救赎与惩罚,负责惩罚;法规厅,负责修改法律。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立宪”,改刑部为法务部。惩罚的名字被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