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怎么处罚?
一、酒后醉驾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状态下驾驶、操作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知识联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65438±000毫升;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状态下驾驶、操作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