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四定
“四水四定”的核心内涵是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确保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四水四定”不仅是编制和实施各类涉水规划的重要原则,也是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解决我省水资源瓶颈的关键举措。“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水资源的集约和节约利用。
第一,夯实基础。
主要是细化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夯实“四水四定”基础。重点是继续做好水量分配和主要河流跨区域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地下水数量和水位控制指标确定、万元GDP用水量和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确定等工作。通过细化和完善生态流量、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明确水生态保护红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使水资源刚性约束得到硬化。
第二,完善法治。
既要抓好现有法治的实施,又要坚持推进和完善新的专项立法。一要抓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二要加快制定出台《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三要抓好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等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统计调查等重要制度的落实。
第三,加强监管。
继续开展取水管理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解决影响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的遗留问题和新问题。对河湖超采、地下水超采等突出问题,暂停新的取水许可。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对未经批准取水、不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取水等违法取水问题的查处力度,规范取水行为和管理秩序。
第四,严格考核。
继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积极探索水资源管理主要内容与“四河共治”、“长河长湖制”、“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水资源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压实包袱,落实责任。 全面推进“四河四定”方针的实施,为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夯实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