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由哪个部门负责?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给予指导和协助,并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提交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所需的下列文件和资料。
延伸信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委托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做出决定或者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要求业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组织,不归任何部门管辖。他们可以向当地政府寻求解决方案,或者向相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如果业委会人员违法,将由相应的上级部门进行处理,并向全体业主通报。
主委管理人员全部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会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有权罢免。辖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也要承担起监督的责任,定期对各区业委会的内部规定和行为进行审查,及时制止那些违法的规定和行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有权召集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修改业主公约和章程。业主委员会也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可以代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还有权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预算,并可以监督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做出决定或者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管理人员全部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将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并有权罢免;辖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也要承担起监督的责任,定期对各区业委会的内部规定和行为进行审查,及时制止那些违法的规定和行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