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北部太湖“钉杀母案”综解。
元丰元年,太学大夫、太湖县令陈仕茹的母亲去世。陈中在给法庭的报告中称,她的母亲死于突发性心绞痛。本来这件事非同寻常,陈嘉发的丧事回了京城,而陈仕茹的套路是保留丧制(父母去世官员要停职尽孝)。没想到,6月份,一个从陈家逃出来的奴婢跑到开封府,起诉陈的母亲不是急病而死,而是投毒。时任开封府的宋,刚正不阿。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立即组织军事巡逻法院(史静法院)的官员推动此案。验尸后,陈的母亲确实有中毒的迹象。更可怕的是,她的头上钉着一颗致命的钉子,毫无疑问,她死于谋杀。那么,谁杀了她?
据陈府仆役自白:“仆役皆用药毒之,而死,夜持铁钉埋骨。”然而,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经过一番审讯,一条可怕的线索被揭露出来:陈仕茹的妻子李(Lee)与父母从来不和,有一次对仆人们说“医生应该为你们哀悼一天,所以他应该给你们优厚的报酬。”这显然是暗示丫鬟杀了陈的母亲,然后领了赏。现在的问题是,陈仕茹知道吗?你参与了弑母吗?
在陈仕茹成为太湖知府之前,他曾经是国子监的博士。国子监是当时的最高学府,设有郭子、国子监、法律和算术等学科。他的中国学校有五名医生。五品京官陈仕茹在安徽太湖县是如何被释放为七品芝麻官的?原因在史书中没有记载,我们或许可以从陈仕茹的家世来推测。陈仕茹的父亲叫陈志中,他在宋仁宗时担任过两次首相。做地方官的时候,陈志中给年事已高的宋真宗写信,建议早点立太子。宋真宗病了,没人敢提王子。当他看到这样一封信时,他专门召见了陈志中。在交谈中,皇帝非常欣赏陈志中的洞察力,王子很快就建立了,这就是后来的宋仁宗。
到了第三年(1043),决定采纳王范仲淹的建议实行新政。李青五年(1045),陈志中升任宰相,但他是保守派代表,反对范仲淹的变法。为什么皇帝重用他这样一个“唱反调”的人?有人当着宋仁宗的面问:“陈志中立太子是不是有功劳,陛下要报答他?”宋仁宗说没有,因为陈志中处理事情,说话公开,从不隐瞒真相。这样一个朝野大权在握的大臣,他的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太湖担任知县,应该是为了重用。但是他母亲去世的消息来得比他升职的命令还快!陈仕茹在太湖县的官椅还没热,就匆匆回京了。
的母亲张是他父亲的妾。陈志中有几个女儿。是他和他的妃子张的独子。当去世时,张还很年轻。特意安排将张送进道观,让她出家当道士。长大后,他在进士中做官,并娶了李的女儿,在天丈阁等候发落。这段婚姻可谓门当户对。天章阁,相当于皇家图书馆;天章阁,待使,是皇帝的文臣子,排名第二,相当于副丞相。另外,李也是老宰相的孙女,也就是说是老宰相的孙女,现在的之子,是同为枢密院,属于副宰相级别。
这起骇人听闻的人情案,在开封府审理了半年多,还是没能结案。军事巡逻学院的官员认为,李并没有“明确地说,法律不会杀死阿姨”,而苏颂也倾向于认为并不知情。然而,在这个时候,整个首都已经传播陈仕茹谋杀了他的母亲的流言蜚语。谣言四起,说是开封府知府苏颂想包庇陈仕茹夫妇。连宗申皇帝也警觉起来,召见苏颂坦白:“此人邪恶可怜。”苏颂答:“事在司,不敢言轻,也不敢言重。”表明了他在审判中不偏不倚、不干涉的立场。难怪谣言层出不穷。陈夫妇有这样显赫的身世。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利用关系求情,干扰司法?
事实上,事件发生后,陈的妻子李呼吁她的母亲,陆:开封府即将逮捕我。麻烦你赶紧跟我妈说一下,让他跟苏歌撇清关系。鲁立即“夜以继日地工作”,但是个正派人,拒绝了她的求助,于是鲁只好“痛哭流涕”。吕公著没有出面,但他的侄子,大理寺法官吕夏和陈仕茹朋友的丈夫兼赞善医生颜静,确实询问了此案。
李和丫鬟高的“口供”是,高等几个丫鬟受了主妇李的指使,准备用毒药毒死张。没想到,张中毒了,没死。然后,到了晚上,他们把钉子钉进老人的前额,直到老人死去。婆媳之间有什么矛盾能让媳妇谋杀婆婆?文献中明确记载陈仕茹“忧母”,即因母亲去世而回京服丧。此外,李不希望她的丈夫在那个偏远的山区工作,希望他能在家里团聚。现在,人们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据说李指使女仆杀死她的婆婆,这是与她的丈夫讨论,也就是说,也是策划者之一。这是陈仕茹被捕并被杀的证据。
也许正是因为牵涉到如此巨大的政治力量,陈仕茹案才出现了“牢狱之灾”的局面。元丰二年(1079)正月,有人建议开封府官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陈仕茹不服气,认为他知道自己杀母的事,所以不能让他们继续审理,于是把案子交给大理寺再调查。这时,因为另一件小事,苏颂被御史弹劾,被贬为濠州知府,案进入大理寺主持再审阶段。大理寺在本案一审中认定有私了包庇之嫌:岳母陆的“报应要求”,致使军巡院原侦察官“改情节,改首级”,为夫妇开脱罪责。
正巧,大理寺丞贾是新党的中间人,他想借案打击旧党(旧党的首领是)。因此,他以“陈嫁党为政”为由,“欲侵其狱”,先后逮捕了、颜静和的女婿。被贬为濠州的苏颂也牵连入狱。贾让苏颂控告向他求助。这种事,苏颂坚决不肯做,说:“有人死得不实,你不能为自己做。”后来证明,吕公著本人并没有干预司法,但苏颂却因为向他人透露案情而被免去濠州知府的职务。
至此,此案已经渗入了政治斗争的因素。这样下去,只会变得更加复杂。于是,元丰二年八月(1079),宗申写了一封信,把大理寺的案子交给了御史台。9月,俞士泰最终宣布此案结案:发现和他的妻子合谋杀害了陈的母亲。因为陈仕茹不想留在太湖当知府,就默许妻子指使婢女毒死母亲,好借丁酉之机回京。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儿子,真是不可思议。宋神宗确实为之父感到惋惜,想救儒者一命:“如果(陈志中)拦住他的儿子,留着当祭品呢?”但是,在建议中,蔡程并不同意,并询问了“大逆不道”和“赦恶”的罪名。最终,陈夫妇和参与杀人的婢女都被判了死刑。开封府原测量员因对他人犯罪,受到处罚。大理寺法官借口扩大打击范围,也被罚了铜钱。次年,大理寺丞甲钟敏被贬,吕夏、颜静也因与司法谈判被贬。
现在有些人认为实际上不知道陈的母亲被仆人毒死的事。他是被冤枉的,是宗申王朝新旧党争的牺牲品。但我认为可能性值得商榷,因为旧党上台后,保守派代表司马光当上了宰相。如果陈仕茹确实有冤情,* * *不难,但是从来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过* * *的事情。
但就杀人的动机而言,如果陈仕茹夫妇只是想找一个“理由”回到城市,这是杀死母亲的唯一方法吗?陈仕茹去太湖之前是郭子的博士,五级京官。有17名女佣后来被杀,7名仆人被判死缓——至少24名佣人。这说明他家里挺宽裕的。他可以不上班,可以装病,可以请事假。在宋代,官员以各种借口拒不上班是常有的事,有了妻子就能做到。他还可以带上李,到山城的小县城去观光。退一步说,李确实怂恿仆人去杀婆婆。找一两个仆人来密谋,似乎也可以理解。当着这么多仆人的面讲这样的“把戏”可能吗?把这种“伎俩”和一个“郭子博士”为了回家而杀死自己母亲的智商联系起来,太难了!因此,不太可能至少陈仕茹会知道这件他妻子杀了他母亲的案子。
事实上,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党争的影子,宋代的司法制度不可能完全独立于政治纷争之外,也不能免受党争的影响。但我们也要承认,在当时,一个显赫的家族发生了这样的命案,嫌疑人的政治势力再大,也不可能压制案件,还是要走司法审判程序。即使出现了“陈氏婚党求政”的情况,也立刻遭到了另一派的抨击。从制度上看,这是因为宋代政治保持了明显的竞争性和制衡性,这种竞争性和制衡性不仅表现在派系党争上,还体现在“朝谏”的分权上。被拖进陈仕茹案的吕公著,珍视荣誉和正直,从来不敢滥用职权干预司法,这也是难能可贵的。不过话说回来,在一个竞争激烈的政治领域,如果吕公著干预了不该干预的司法,马上就会被政敌或台谏者抓住把柄,最终身败名裂的也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