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物业使用人是指不拥有物业,但享有物业使用权,并能根据法律和合同行使部分物业权利的人。

物业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在物业管理实践中,物业管理企业有必要区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明确物业使用人不是业主,这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决策,也是物业管理企业实际运作的基本要求。物业使用人是一个与业主相关的概念。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只涉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涉及使用人。但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业主购买商品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这部分业主在购房后会将所购房屋出租给他人。这样,物业管理关系不仅涉及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还涉及承租人。此外,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也可能是未出售公房的使用人。

状态

(1)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一般来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不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活动仍由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业主参加,业主有权利也有义务。特殊情况下,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业主的授权行使相应的业主权利。

(2)公屋租户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公房承租人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本质区别。本质上,承租人对公有住房的占有和使用权并不是简单地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为代价。租住公房本质上是一种住房工资形式。1995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规定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管理协议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