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押解的是哪些犯人?
第一条为了保证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无法制止,或者未使用武器制止,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用绳索等警用装备。,由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所谓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枪支、弹药等杀伤性警用武器。
第四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条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责令在场的无关人员回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指挥,避免受伤或者其他损失。
第二章警用装备的使用
第七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等驱离制服警械:
结伙斗殴、殴打、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有其他流氓行为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航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四)强行穿越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手段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仅限于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被制止时,应当立即予以制止。
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犯罪分子可能逃跑、杀人、自杀、自残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具有约束力的警械:
(一)抓获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羁押、押解、讯问、强制传唤、强制传唤;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