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套房子的物业费是多少?

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月(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75元/月(含税费);第三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50元/月(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35元/月(含税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1.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提供者依法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维护服务区域的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业主应按约定缴纳物业费;

4.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公布服务事项、责任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约情况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业主享受小区福利,业主可以辞退物业。物业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物业不能通过断水断电来胁迫业主交物业费。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催缴物业费。

:非入住物业费收费标准新规?

按照规定,房屋已交付使用,但业主未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房屋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还是应该由业主自己承担。

1.首先,物业费的收取涉及到物业交付前后的物业费(开发商的空置房物业费)和业主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从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